没看能把宋朝打趴下的辽国和金国都被灭了,宋朝还好好的呢。
因此其实生活在宋朝,除了民族尊严上有点受委屈,物质条件上还是比较好的。
一边吃着早饭,安邦一边和安馨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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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李小胆可还老实?”
“他本来就胆小,这次既有把柄捏在我们手里,我们又答应只要他尽心做事,保他衣食无忧,因此还算老实。”安馨看了一眼侍立在门外的李小胆回答道。
原来,那将小丫抱走卖到了春香阁的李小胆,安邦非但没有再追究他的罪责,反而暗中关照把他从牢里捞了出来,并且将其收入安府,赐了他不少钱财,还给他个二管家身份,让他为安家做事。
看起来这似乎让人很难理解,毕竟按照安邦对之前那些泼皮的处理方式,怎么也得将李小胆这个亲手将小丫卖了的家伙打断五肢,以泄心头之愤,如今不仅没有这样,反而还对其处处关照,简直会让人怀疑安邦脑子被驴踢坏了。
要知道,虽然因为官员们的注意力和愤怒都集中在了李辉身上,所以对李小胆等三个“被指使”的小人物没怎么关注,只是按宋律将他们判监禁三月。
但他们毕竟是差点欺辱了孙知州家的小娘子,所以将李小胆从牢里捞出来,还是颇费了安邦一些功夫的。
但安邦之所以好像个圣母一般作为,完全是因为安邦之前要李小胆找人配合自己演戏、去算计李辉之前,已经有言在先:过错既往不咎,还会给他不少钱财,让他从此衣食无忧。
所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大丈夫行于世间,自然应该一诺千金。
所以如果花费不超过一千两金子,安邦还是愿意尽量信守承诺的。
如果承诺的麻烦程度超过一千两金子的花费呢?
咳,那再议,再议…
不过安邦这样处理李小胆,也是因为李小胆之前在算计李辉一事上确实办的还不错,并且也因为这件事情,算是有一个把柄被握在安家手上。
毕竟他为安邦做的这件事情,其实说起来相当于是得罪了李辉,这还不算什么,关键是同时还相当于是愚弄了整个苏州城包括孙知州在内的所有各级官员。
这事如果被挑出去,李小胆绝对是要死无葬身之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