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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8 章 第六十一章辛筝(4 / 5)

哪怕那是本来就会发生的事,但你能提前一二十年预知并且让天灾提前,这也未免太非人了。

莫名的,除了辛筝之外的每个人,包括原告团都想起了巫宗对历代宗主的宣传:神灵行走于人间的化身。

还有历代巫女们的事迹,巫女是有神力能够制造神迹的。

不过大抵也是因为本身掌控了神迹,巫宗对于制造神迹迷惑愚民非常的不感兴趣,行事作风一直都很踏实,老老实实的承担社会职能,发展与推广文明,哪怕糜烂也是最近千年的事,而且烂的还只是上层。

也因为巫宗很少甚至都不宣传神迹,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巫宗是所有宗教里最特别的:它真的有神迹。

一时间许多观众看望舒的眼神染上了敬畏。

回过神来的辛筝留意到众人的反应,微微皱眉,莫名的怀念青婧,灾难君王虽然没人性,但她对神灵充满好奇与想研究的心态着实讨人喜欢。

第二个回过神的是孟孙安:“为一己之私杀戮数十万人,巫女若真是神灵行走于人间的化身,必定是邪神化身。”

辛筝闻言差点就想点头附和,然理智终究还在,控制住了自己点头的冲动。

望舒反问:“旭都之人是人,赫胥国人难道不是人?”

孟孙安怒道:“这如何能一样?赫胥人乃罪人,三个月前宰辅与王可都定了,赫胥一案,罪有应得。”

辛筝闻言道:“赫胥一案的确不冤枉,但要说罪有应得那就过分了,不过不管赫胥人是否真的有罪,望舒杀旭都之人是合法的。”

孟孙安不可思异的看着辛筝。“我竟不知辛律中允许杀人合法。”

辛筝解释道:“不是辛律,是血亲复仇法,旭国之民乃当年赫胥屠国参与者的后人,做为赫胥遗民,望舒杀他们,包括活埋你全族都是合法的。”

人族的法律一直都在修改,却有一条法是从更久远的先民时代一直流传至今,也是所有法律的源头与基石:血亲复仇法。

一个人被杀了,只要这个人不是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被法律给判了死刑,那么死者的血亲操刀将凶手给捅了,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必须无罪释放。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条法的门槛一直都在变动,从最开始的没有门槛到有门槛,并且门槛越来越高。

辛律给血亲复仇法的门槛是最高的:死者的死因不能是因为犯罪导致被杀,然后,死者的血亲必须先通过合法途径为死者复仇,合法途径走不通才能走操刀杀人的途径,不然就不是可以无罪释放甚至受到褒奖的合法杀人,而是要杀人偿命的非法杀人。

望舒祸害旭国恰好符合血亲复仇法。

她是为赫胥国的氓隶们报仇,氓隶们的枉死并非因为自己做了什么,而是因为被连坐了。望舒也曾试图通过合法途径报仇,结果是众所周知的。

这种情况下她哪怕将旭人杀光了都是合法的。

孟孙安瞪着辛筝。

辛筝一脸我也很无奈的笑道:“你瞪我也没用,血亲复仇有近万年的历史传统,是所有人公认的铁律。”

孟孙安想了想,道:“蜚疫肆虐,难道所有亡者都是旭人?”

“自然不是。”辛筝问:“不过你能否先回答我一个问题?贵族杀死氓隶可要偿命?让贵族给氓隶偿命,合理否?”

孟孙安隐约猜到辛筝想做什么,却又无法说要,那太滑稽了,有违天理,只能抿唇不语。然他沉默了,原告团却不止他一个人,并非每个人都能猜到辛筝问题下的陷阱。

“自然不合理。”一名原告想也不想的回答。“赔钱道歉足矣。”

辛筝点头:“为何?”

“贵族与氓隶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原告一时说不出话来,不一样就是不一样,需要什么理由?

辛筝道:“你答不上来,我来替你解答,因为贵族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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