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王庭的金帐里,火盆里的羊粪烧得正旺,火星子偶尔溅到帐壁的羊毛毡上,留下小小的焦痕。阿史那骨咄跪在冰冷的地毯上,铠甲上的焦黑痕迹还没清理,左臂缠着的麻布渗出血来,在暗红色的地毯上晕开一小片,像朵丑陋的花。
“可汗!”他猛地抬头,脸上的刀疤因激动而扭曲,“那叶法善会妖术啊!不是寻常的法术,是能勾人魂魄的妖术!”他双手撑着地毯,指节泛白,“三万铁骑折了近半,儿臣差点没能回来!那柳中镇的石碑太邪门,金光一扫,弟兄们就像疯了一样自相残杀,有的抱着马腿哭,有的拔剑砍自己的影子,嘴里还喊着‘饶命’”
可汗坐在虎皮王座上,手指漫不经心地敲着扶手,那扶手是用整根阴沉木做的,上面刻着狩猎的纹样。他年近六旬,花白的胡须垂到胸口,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眼神却依旧锐利,像鹰隼盯着地面上的兔子。“你的意思是,”他缓缓开口,声音里听不出喜怒,“我突厥的铁骑,用弯刀和马蹄踏遍了草原,还怕几块石头?”
阿史那骨咄被问得一噎,喉结滚动了几下,连忙磕头:“儿臣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那阵法太过诡异,城墙上的石碑会发光,地上会冒出血影,弟兄们的胆子都被吓破了。不如先放弃柳中镇,等寻到破阵之法,再”
“废物!”可汗猛地一拍扶手,阴沉木发出沉闷的响声,金帐里的烛火都晃了晃,“我突厥的勇士,什么时候学会了向几块石头低头?当年你父亲跟着我打回纥,刀架在脖子上都没皱过眉,你倒好,被几道破光吓破了胆!”
帐外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毡帘被掀开,寒风卷着雪粒灌进来,吹得烛火矮了半截。阿罗憾和一个黑袍老者走了进来,黑袍老者的袍子拖在地上,沾着雪水,须发皆白,脸上刻着暗红色的符咒,像爬满了细小的蛇。他对着可汗行了个古怪的礼,右手按在胸口,左手举过头顶,声音沙哑如破锣:“可汗息怒,骨咄王子虽败,却也探出了对方的底细,不算无功。
阿罗憾接过话头,从袖中取出一卷羊皮地图,地图边缘卷着毛边,显然被反复摩挲过。他将地图摊在地上,用手指抚平褶皱:“那八卦锁城阵虽强,却有个致命的弱点——必须依托城池。柳中镇四面环山,镇邪碑嵌在城墙上,才能借地势聚气,就像藤蔓缠在树上,离了树便活不成。”
大祭司蹲下身,枯瘦的手指在地图上的戈壁区域画了个圈,指甲缝里还残留着黑色的污迹。“此处名为‘断魂滩’,”他的指尖重重戳了戳,“地势平坦,无遮无挡,最适合我突厥骑兵冲锋。只要唐军敢出城,五万铁骑分三路包抄,像狼群围羊似的,不出三日,定能将其踏成肉泥。”
阿史那骨咄眼睛一亮,膝盖在地毯上蹭了蹭,凑近地图:“祭司的意思是诱敌深入?引他们到断魂滩,再断其后路?”
“正是。”阿罗憾冷笑一声,嘴角的伤疤往上挑了挑,“叶法善不是依仗民心吗?咱们就围而不攻,断了柳中镇的粮道,让他们城里的人饿肚子。不出半月,他们必然会派援兵出城求援,到时候,断魂滩就是他们的葬身之地。”他顿了顿,补充道,“那叶法善的阵法离了城池,就是个空架子,他的符咒再厉害,能挡得住我突厥的马蹄?”
可汗的手指停止了敲击,目光落在地图上的断魂滩,那里用朱砂画着几条交错的线,是当年回纥人战死的地方。“柳中镇虽小,却是河西的咽喉。”他站起身,袍角扫过火盆,火星溅起又落下,“丢了它,唐军就能直插我王庭腹地,像一把刀架在咱们脖子上。”他走到阿史那骨咄面前,用靴尖挑起他的下巴,“王子,上次你丢的脸,得自己挣回来。秋收后,粮草充足,你等便去联合周边的薛延陀、回纥部落,集齐五万兵马。”
阿史那骨咄眼中燃起凶光,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