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起在高陆,若说他有多刻意去欺压屯民,倒也不至於,他只是以他一贯的酷烈作风去管理、去役使高陆屯民,但有不足,抑或惹他不愉,即以严法惩之。
这是苟起习以为常,也得心应手的,他在军中之时,就是这般统率管理部卒的,一切以其为主,典型的小军阀作风。只不过,在军中之时,尚有军法约束,
上面有苟政、苟雄的压制以及军法队的监督。
但等苟起转职成为一片屯田区军政主官后,他这种习惯与作风的破坏性可就放大了。即便在当前乱世,治军与治民还是大有不同,以治军之法去治民,出现问题是迟早的事。
若苟起一人为恶,影响总是有限的,然而,苟起魔下可有不少他的旧部在高陆屯营担任军吏,他们可饱受苟起薰陶。
在苟起的影响下,高陆军吏们自然而然將其作风发扬光大,甚至不乏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在这些爪牙的催发下,造成的恶果可就严重了。
此前在河东,苟政曾对河东几大屯营进行了一次大整顿,就是因为屯营將吏苛刻虐民。而高陆的情况,只不过是將当初的剧情重演一遍,只不过程度更深,
做法更酷。
而苟起,还洋洋自得,因为在他眼中,高陆氏民都是刁顽庸贱之徒,难以感化,需以严刑酷法之,而在他的管控下,那些刁民可温驯得如同绵羊一般。
在苟起管理高陆的半年时间里,有大量屯民逃亡,或者逃向其他屯营,或者投奔周边的关西豪强,对此,苟起採取了更加严苛的约束措施。
为了遏制屯民潜逃,苟起將高陆屯民按军事组织编制,並掷下严令,一人逃亡,什伍皆杀,同队加刑,知而不报者亦杀。
如此,高陆的逃民问题方才得到安置,也勉强过了一段还算平静的日子。但这种酷法压制下,高陆的生產恢復发展水平,也完全不用抱有期望。
毕竟,人皆蕴怒衔怨的情况下,又有谁能安心种地呢?远的不说,就和去年同期相比,高陆百姓在经过永和六年以来的战爭、迁移、变乱之后,生活水平都有明显下降。
高陆在毛氏手中时,其管理水平或许谈不上有多高,但总是有一定积累了,
至少在败毛受、下高陆时,高陆周遭可耕作田亩足有十余万亩地。
然而这些田亩,因为动乱、拋荒等原因,等到秋收之时,能够產出获取粮食的,连一半都不到,因为屯民衔怨懈怠、照样不善,亩產水平也相当低
於是,当整个关中,在苟政的努力下,正遂渐进入一种相对安定的生產恢復秩序时,高陆这边,在苟起的强力管治下,生產秩序日益紊乱,生產力水平不进反退,而屯民的生活则一日比一日艰难、痛苦。
所谓屯田,固然是一种集中劳力、进行高效开垦、快速恢復生產的办法,在社会与生產秩序崩溃的情况下,其收益与效果是相当显著的,也往往被当权当政者所採用。
但歷朝歷代大部分的屯田法,都只在初期起成效,隨著时间的推移,问题与矛盾只会越来越突出。无他,本质上来说,当政者对屯民的使用,无异於当奴隶一般剥削,当政者提供口粮与安全,屯民付出劳役与產出,绝大部分都要上缴。
时下,苟军在渭南、渭北推进中的屯田,大部分都是这种模式,没办法,苟政要养政养军,要发展扩张,要建立军事防御,需要足够的粮物力资源。
在短时间內,除了屯田之法,苟政想不出其他地方去榨取资源,在关中基本平定的情况下,他又不能无限制地从地方豪右身上掠夺。
而苟政的屯田法,对有產或者有依附的平民,是毫无吸引力可言的,唯有那些真正挣扎於生死线上、无依无靠的流民,抑或是战败的生死操之於手的俘虏,
方才在初期阶段进行有效组织。对这部分人,在短时间內只需活其命、馈衣食、
致其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