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如网,疏而不漏。当条文的墨迹渗入东瀛每寸土壤,旧时代诸侯最后一点恣意生长的缝隙,便被彻底封死。
二月三十,寅时三刻。
东明都护府政事堂内,鲸油灯彻夜未熄,将十二张疲惫而紧绷的面孔映照得明暗不定。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墨汁、汗水和隐隐的焦虑气息。
周世诚端坐主位,面前长案上堆积的文书几乎将他身形淹没。左侧是李定国、施琅及两名兵备道官员;右侧是天海僧、周延儒及数名刑名、钱谷、仪制司主事。这场紧急会议已持续了两个时辰。
“《藩国约法》正本十二条,细则一百零八款,各司核对无误了?”周世诚的声音带着熬夜的沙哑,目光却锐利如初。
“回都护,礼制司已校订三遍,汉倭双语对应无差。”仪制司主事起身呈上最终文本。厚达半尺的线装册子,以蓝缎封面,题签烫金,庄重异常。
周延儒接着禀报:“钱谷司核算完毕。按新定‘九等分封制’,各藩岁入预估、应缴三成赋税额度、地方留存比例,皆已列表造册。只是……”他顿了顿,“萨摩、长州、加贺等数藩,按新法核算,年缴税额将超其以往‘献金’三至五倍。恐阻力极大。”
“阻力?”李定国冷笑一声,手指敲击腰间刀柄,“秋田俊季的尸体还没凉透,‘玄狐’的爪子就敢伸到朝觐大典上。对这些藩主,怀柔有用吗?英国公说过,东瀛武士,只服刀剑和铁律。”
施琅点头附和:“郑将军海上截获的那批西班牙军火,更是明证。若无内应,红毛夷的船怎知在肥前外海接应?这《约法》再晚颁几日,只怕有些人真以为能火中取栗了。”
天海僧捻动念珠,缓缓开口:“刀剑立威,律法定规。威已立,规当速定。贫僧以为,《约法》颁布宜早不宜迟,且条文需直指要害,不留模糊余地,断其侥幸之心。”
周世诚默默听着,手指划过那本厚重的《约法》正本。他的目光停留在几条核心条款上:
第四条:藩主世袭,需经都护府核准,报北京吏部、礼部备案。未得准允,私相授受者,废黜世职,领地问罪。
第五条:各藩常备兵额,依《九等封地兵备表》定额,不得逾限。兵员名册、驻地、武备,需按月报都护府兵备道查验。私扩一卒者,削禄;过百者,夺封。
第六条:田赋、商税、矿课等诸项赋税,皆按都护府统一定率征收。岁入之三成,解送都护府库;余者留地方支用,账目需受审计。
第七条:人命、谋逆、通番等重案,终审权归都护府刑名司。各藩司法,不得逾越权限。
第八条:严禁私设工坊,铸造火器、盔甲、攻城器械。现存私铸炉,限一月内报备拆毁。
第九条:严禁私通外番,尤其欧罗巴诸夷(荷、西、葡等)。与外番贸易,需经市舶司;私自接洽者,以通敌论处。
每条下面,还有细如牛毛的施行细则、罚则。这已不仅是约束,而是将藩主的兵权、财权、人事权、司法权乃至外交权,统统套上了辔头。
“诸位所言皆在理。”周世诚终于开口,“《约法》必须立刻颁布,且要‘宣示明白,执行严厉’。但如何颁,却要讲究。”
他站起身,走到悬挂的东瀛全图前:“秋田俊季虽死,‘玄狐’未擒。西班牙军火船被截,其同党必已知晓计划泄露。此刻他们只有两条路:要么偃旗息鼓,潜伏更深;要么狗急跳墙,提前发难。”
他手指点向几个关键位置:“肥前、长崎、平户,乃至萨摩、长州。这些地方,要么是走私要道,要么有强藩坐镇,要么是‘玄狐’血图暗示之地。我们大张旗鼓颁《约法》,尤其这些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