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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堂(三)(4 / 6)

座皆惊。

帘幔后,宋云谣猛地抬起头。

卫金事双手抱胸,目光寒凉,只冷冷看他还要狡辩什么。曾县令怀疑自己听错了,忍不住追问:“大人是说,毁损器物?”沈不器点头:“正是。”

“夫卖女为妾,是将女儿视为可供买卖的'器物’;其后卖尸配婚,亦是将女儿的遗体视作'器物。

“可见在牛某心心中,妻女皆非人,而是′物’。依此类推,牛某也未曾将自己视为人,亦是"物。”

“既如此,一个被当做"物'的妻子,反抗并损毁另一个"物',还能算作以下犯上的弑夫么?难道不是'两物相损'?”这番论断堪称石破惊天,堂上堂下皆愣住了。而沈不器缓缓踱行,目光不动声色看向侧间帘布。这观点并非他首创,而是宋云谣某日灵光一闪的念头。彼时她觉着这想法未免有些刁钻诡辩之意,为求稳妥,并未写进辨状中。可在他看来,这尖锐到几近悖逆的论断,未尝不是助他撕开教条口子的利器。

卫金事很快反应过来,厉声斥道:“荒谬!玩笑话如何能作堂上辩词!”“玩笑话?卫金事这话,才是贻笑大方!”而沈不器停下步子,神色严正,一字一句驳了回去。“本案关键,就在于死者牛某先行自绝其为′夫、为父'之人位!”“他视妻女为可交易之货殖时,他自己也已行同买卖牲口之贾人,而非人夫、人父!”

“牛某自降其格,不愿为人,甘为物主,其行更与禽兽无异!既如此,金氏所为,究竟是′弑夫,还是毁物?”

“律法所护之′纲常,难道护的竟是此等禽兽、人獠之纲常?”卫金事涨红了脸,据理力争。

“若依大人所言,凡鬻妻女者皆是禽兽之行。那敢问天下贫寒之家典卖骨肉以求生路者,尽是禽兽、人獠也?”

沈不器淡淡道:“不错,贫寒之家典卖骨肉,确为乱世荒年、走投无路之举。”

他侧过身,指尖划向金兰。

“但以牛某家赀,难道是为求得一粒米果脯,才再三将女儿典卖,连尸首都不放过?分明是利欲熏心、歹毒狠辣,用亲生骨肉换黄白之物罢了!”“况且。“他微微挑眉,抬手朝北一揖,“如今幸得陛下在位,四海升平。又岂是那易子而食的乱世荒年?”

他顿了顿,意味深长道:“今日争论,左右不过公堂之辩,卫金事可切莫热血上头,冲昏了头脑。”

沈不器字字直戳痛处,卫金事面色青红,咬牙切齿道:“下官斗胆,请沈大人慎言!”

“为一桩案子输赢在此诡辩,已有损大人清名!若大人执迷不悟,再散播此等妖言,与动摇纲常何异?”

沈不器唇角微勾,眼底却没有丝毫笑意。

“卫金事当知,动摇纲常者,非我也,正是堂下跪着的亡魂牛某!”“圣上力行教化、广推纲常,是为止恶扬善,在于父慈子孝、夫义妇听。而牛某为父不慈、为夫不义,才当真做出了动摇纲常之实!”他负手而立,声音冷下来。

“本官今日甘愿暂弃巡按身份,也要下场为金氏辩护,正是为拨乱反正、清理门户,揭开牛某这等玷污纲常之名的人獠真面目,以正视听!何来动摇之说?”

“阁下只见′夫为妻纲'四字,却不见其背后应行的责任与道义。尔等所谓纲常,才是舍本逐末、买椟还珠,将圣人之教曲解为庇护禽兽人獠的虎皮大旗!”卫金事无言以对,气得胡须都在打颤。

而沈不器仿佛开了刃的快刀,再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继续说道。“圣上常以"仁"恕'教化万民,自己亦以身作则,每遇秋决,犹自再三斟酌,唯恐有失仁恕。卫大人,你我皆是天子门生,不更应当笃学陛下仁恕之风,时时警醒为官之公心?”

“再观本案,牛某失仁而死得其所,金氏虽行事出格却也情有可原。“若将金氏处以极刑,而对牛某此等败类,仅仅因为其′夫′名而予以伦常上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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