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依旧盯着林逍,等待着他的回答。
而原告律师团队,已经准备好了下一波证据,准备直接打脸林逍。
结果……林逍缓缓道:“我认同你的观点,两个操作系统这么高的相似度,完全是不正常的。”
这话一出。
不仅法官惊诧,陪审团惊诧。
就连原告律师团队,谷歌团队,安卓公司团队,都不可思议望着林逍。
你……你究竟哪边的啊?
原本我们只有70%左右的胜率,结果你这一个回答,直接让我们的胜率朝着90%狂飙了啊。
所谓的真诚,所谓的不能撒谎,都是骗鬼的,在法庭上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狡辩啊。
你这些光环是怎么来的啊?
你是怎么存活到现在,并且成为巨头的啊?
从你出庭就很幼稚了,现在越来越幼稚。
但就算林逍这样回答,对方律师团队还是进一步展示更详尽的证据。
关于两个系统的内在架构,从文字到图表,完全展示在所有人面前。
就是要板上钉钉。
就是要直接定死二狗教主,量子科技的抄袭罪名。
对方律师再一次不厌其烦,向法官,陪审团,以及现场所有人,解释两个操作系统结构上的相似度,而这个时候他们把用词上升了,不是用相似。
而是用几乎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完全相同之类的词汇。
比尔:“法官大人,诸位尊敬的陪审团成员,刚才林逍先生已经亲口承认,这么高的相似度,甚至一模一样的设计架构,完全是不正常的。”
“而根据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据,至少在2004年12月2日之前,安卓公司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操作系统的架构。”
“林逍先生,请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的x研究院?什么时候开始设计x操作系统的?”
林逍:“2005年6月19日,x研究院注册成立,xsoft的组建还要更晚一点。”
赢了!
谷歌团队,安卓公司团队,以及原告律师团心中一阵大喜。
本来以为这第三场庭审会是一场鏖战,对方会狡辩到底的,因为归根结底这个操作系统所谓的相似度是否抄袭,其实还是有模糊空间的。
结果没有想到,林逍竟然这么坦诚,直接什么都承认了。
比尔朗声道:“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审团,现在已经彻底真相大白了。”
“林逍先生首先承认了两个操作系统超过86%的相似度,而且也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不自然发展的成果,也就是说变相承认里面有借鉴和抄袭的因素。而安卓公司在2004年12月份之前就已经完善了这个架构,半年之后林逍先生才成立的x研究院,并且挖走了安卓公司的两个核心成员,以及六个骨干成员,开始了x操作系统的研发。”
“所以,毫无疑问量子科技的x操作系统就是抄袭了谷歌的安卓系统。”
对方大律师的这一通发言几乎是盖棺定论。
法官和陪审团,几乎内心都有答案,
法官问道:“被告方,你们还有什么可陈述的吗?”
所有人望向了量子科技的代理律师格肯女士,但是没有想到她没有出来,而是另外一个律师团成员站了出来。
在场很多人都惊讶她的美丽。
连漪目视法官,目视原告席上的安卓公司创始人。
“法官大人,陪审团的诸位先生女士!”
“我的委托人林逍先生刚刚非常明确的承认了,两个系统底层架构,设计逻辑的相似程度超过了86%以上。”
“另外,他也承认了这种情形是非常不正常的,不符合自然发展的,所以里面可能存在抄袭。”
“那么我想要请问原告的安迪.鲁宾先生,您承认以上这两个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