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群体内公认的道德准则,损害了其他百姓的利益的时候。
「应由美利坚朝廷派出专门的审判和监察人员,与事发地自由邦官员组成审判团。
「讨论出合适的惩戒方法,形成判例警示后人。
「虽然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小惩大诫,如果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就不宜重罚。
「但绝对不能因为没有成文法就放任不管。」
朱简烜觉得不能单独限制大明移民的权力,让其在自由邦范围内变成二等公民。
但又不能继续放任他们为所欲为,继续损害大明人的形象。
那就只能将大明的道德约束,将美利坚朝廷的管理触手,直接深入到他们活动的地方去。
让他们和自由邦商人都不能再肆意妄为。
朱简烜的这个要求,就是允许审判人员根据情况灵活判罚,允许按照具有不确定性的社会道德来判罚。
这似乎违背了依法治理的基本法律原则。
但这种做法在这个时代是完全正常的,符合神洲和欧洲裔移民群体的基本认知。
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成文法的时候,还可以找对应人和地点的习惯法,都没有的时候还可以根据道德和舆论断案。
神洲有宗族和父母官可以裁决,欧洲裔移民则有陪审团会议,两个世界都不是完全依法治理的。
完全依法治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是启蒙思想落实并继续发展的结果。
汉考克为首的商人群体现在正准备将其变成原则。
朱简烜的直接目的,是创造一个美利坚朝廷参与自由邦常规事务的通道。
将王国朝廷的触手,伸入名义上完全自由的自由邦内,事实上削弱自由邦的自治级别。
刘权之等几个大明裔美国朝廷官员,很快就有人敏锐的察觉到了。
汉考克丶亚当斯等自由邦贵族也有人意识到了。
所以汉考克小心翼翼的询问:
「陛下,这样安排的话,是否违背了关于自由邦完全自治的约定呢?」
朱简烜笑呵呵的摆手说:
「我们关于王国朝廷和自由邦的约定,是自由邦默认完全自治,不向朝廷交税也不接受朝廷的帮助。
「如果确实需要朝廷提供任何帮助,就单独拟定条约作为法律来落实。
「现在的情况是,对于涉及到了大明裔和欧洲裔移民矛盾的事情,自由邦方面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
「所以自由邦希望王国朝廷出面,与自由邦的官员协商如何处理对吧?
「然后我们这就是在讨论一份新的条约啊。
「这样的流程和处理发放,就是在当初拟定的自由邦约定之内的啊。
「我们当初制定这个自由邦约定,就是因为我们当初不知道哪些事情需要王国朝廷出面,哪些事情不需要。
「所以当时默认所有事情都不需要王国朝廷出面。
「约定在未来的实际管理中,将陆续发现的确实需要的事务单独列出来,形成法律文件来明确执行。
「现在我们正在走这个流程。
「王国朝廷仍然是自由邦有需要才参与自由邦事务。」
王国朝廷官员和贵族们稍微考虑了一下,发现实际情况确实是这样的,这个道理确实没错。
有些贵族觉得这里面似乎有点问题。
但所有人同时早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本来就觉得完全自由的自由邦约定,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后续的所有补丁只是将其逐步合理化而已。
再加上现在大明的移民越来越多,关键是直接以军屯卫所这种体系管理。
这让朱简烜这个美利坚国王的权势大盛。
自由邦的贵族代表们,现在已经没有勇气正面与国王讨价还价了。
关键是都认为,为了这点逻辑上完全说得过去的要求,与国王和他代表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