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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2 / 4)

那口授家书的府兵此刻正叉著腰,站在那名宣义郎前,嗓门洪亮,脸上得意之色根本不加掩饰,引得周围不少府兵侧目,有人羡慕,有人笑骂,气氛热烈。

那负责记录的宣义郎手中毛笔时停时动,斟酌文字,显然並未將跟前府兵那炫耀之语原样照录。

毕竟长久以来的常识已是根深蒂固,简牘纸张都太过贵重,被他压在手下那张略微泛黄的长安纸,放在过去,那可值一石多的粮食,完全够一个步卒吃上一月,省著点吃,两个月都不成问题。

一纸天价,惜字如金是本能。

刘禪著一身常服,更没有竖起龙纛,只带几员龙驤郎护卫。

此刻悄然走近,目光扫过那宣义郎笔下已写成数行的家书。

文辞优雅简练,却又用了不少奋勇杀敌、仰赖天威、勋绩卓著之类的词句。

倘若没人翻译的话,恐怕大部分府兵未必能听得懂,更不要提留在家中比府兵们更没文化的家属。

他忽地微微一笑,开口道:“笔给朕。”

那宣义郎闻声抬头,一见竟是天子,只惊得手一抖,那杆將近枯墨的毛笔差点掉落在案。

“陛…陛下?!”宣义郎慌忙起身,就要大礼参拜。

他这时已经回过神来。

这位陛下,向来爱与士卒为伍,更是视这群鹰扬府兵如龙驤、虎賁一般亲近。

如今让我把笔给他…该不会是见我家书写得敷衍,准备效那曹操斩仓官故事,斩我以安军心吧?

“免礼。”刘禪抬手虚扶,语气温和。

“军中识文之士著实太少,辛苦了。”他重复了一遍安慰的话语,隨即伸出手。

那员宣义郎这才反应过来,天子並非怪罪,而是真要亲自执笔,心中又是惶恐又是激动,忙不叠將笔蘸好墨后恭敬递上,自己则退到一旁,垂手侍立。

“见过陛下!”魏起本是粗豪汉子,但在天子面前,那点张扬气焰不自觉便全部收敛了起来。

几战下来,周围府兵们与魏起一般无二,对天子的容貌已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此刻纷纷抱拳行礼,声音洪亮,神色是兴奋与荣耀。

刘禪笑著压压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声音放轻些:“魏起,你继续说,朕来替你给光汉写信。”

魏起闻声嘿嘿地憨笑一下,也不忸怩,重新组织语言,將自己要对兄长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只是这一次,他没有再叉著腰,更没了先前那股拿鼻孔看人的张扬得意劲,语气实在了许多。

说到缴获,他如数家珍:

“…绢帛四十二匹,铜钱八斤三两四钱,上好的吴鎧七领,要不是实在拿不动,还能剥更多……”

“……”

“陛下大概是贵人忘事,不记得俺有媳妇了,竟想將俘获的夷陵吴將侍妾赏俺。

“那婆娘看著是美,但细皮嫩肉的,估计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俺寻思著要回家干啥?光吃饭不干活?俺就没要,跟陛下討价还价,折换了一头官牛……”

提到官牛,他语气低沉了些:

“对了大兄,朱老八那小子…你还记得吧?

“就是俺们隔壁乡的,大概是祖坟风水实在不行,总之命不好,在巫县夺关的时候没了……

“俺的意思,陛下折换给俺的那头官牛,就匀给他们家吧。”

说到此处,魏起顿了顿,又道:

“算了……俺实话实说吧,俺在巫县陷阵的功劳,有他一份,他替俺挡了吴人两刀。

“你收到信,跟爹娘说说,或者差你的部曲,照看照看他爹娘和他那半大的弟弟。

“还有他婆娘……他咽气前拉著俺的手,让俺帮他做主,给他婆娘改嫁了。

“你…你去问问她婆娘的意思,若是应下,便在府兵里替她寻个老实本分的,帮忙撮合撮合……”

魏起说得很慢,刘禪安静地听,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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