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帮助金家父女的最佳方案是和郑屠打官司,状告郑屠违法。作为渭州的府尹一定会受理判郑屠违法。
因为郑屠和鲁达都是和经略府有关的人,属于“狗咬狗”。
鲁达先和小种相公策划,郑屠在很短时间变富有,中间可以肯定有“猫腻”。当府尹的判决一下达,经略府的人就把郑屠一抓,顺手就抄了郑屠的家产,再把郑屠一绑定,往府尹衙门里面一送,应该怎么判决就不用管了。
这恶人府尹是当定了,经略府抄家也可以从中得到实惠,还可以震慑和经略府有经营的其他商人,要守法别贪腐。
明老师:这才是有勇有谋的谋士所为!金家父女获得一定款项或接受鲁达等人的资助,就可以“堂堂正正”安全回老家!!
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有人命官司的牵连,有更大风险的逃跑,一旦被抓回来,那就会更加不幸。
鲁达想不到,即使想到也不一定会采用。
因为鲁达是个急性子,崇尚的是暴力手段,
如鲁达对待李忠就是这样做的,
秋老师:施耐庵通过李忠之口对鲁达也是这样一个评价,还有鲁达接受了史进的十两银,说明他接受并会推荐史进将来进入经略府,但不接受李忠的二两就是变相拒绝,当然李忠也知道鲁达看不上自己。
后来有交代,史进和李忠同样是第二天得到消息立刻都跑了,也就是说那天潘家酒楼的五个当事人全跑了,官府一个也没抓到,
明老师:鲁达的救援行为很烂,但总算帮助金家父女逃走了,属于小机灵,不是大智慧,目的也达到了。
“第一:郑屠先出刀要杀我,是行凶未遂,我是正当防卫”
“第二:我打郑屠三拳,我离开的时候郑屠并没有啥事,他后来死了与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这是强词夺理,但只要鲁达走回小种经略府,这杀人命案就和鲁达基本无关。
小种把杀人的理由告诉前来的府尹,府尹也只能认了,府尹回到府衙告诉郑屠的家人,
“因为你家郑屠有错在先”也只能认栽,这要是撕破了脸面,那么和经略府的生意还做不做下去?人都已经死了,再纠缠下去有意义吗?
小种相公这也有了面子,郑屠家再选派人与经略府接洽肉生意,被选派的人都太开心了,谁还会管郑屠的死亡。
这就是最现实的人性!
秋老师:但是鲁达选择了逃跑,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行为:
鲁达杀了人第一时间想的是一旦被关押没人给送饭这种奇葩的思维,
“第一他背叛了上司的上司老种相公。
第二他背叛了上司小种相公。
第三他也对不起朋友—史进小弟的一片仰慕之心和托付之情。”
鲁达这种背叛行径是不信任、瞧不起小种相公势力的表现,也是在赤裸裸的打了小种相公的脸面。
小种相公也在气愤之下发出一个错误的指令,允许府尹以抓来询问的形式发公文。
府尹第一时间发出海捕公文,这件案子一定会流传到京城的官场之上,就算是老种相公在这件事上也出洋相了,老种相公又得受到官场士大夫们的讥讽和嘲笑:
“怎么从你经略府尽出来这样的丘八,又名扬天下了”
老种无法反驳,只会气得一腔热血似乎要喷出来,就只能去骂小种为什么没有以势压人、低调处理 ?
“一俊遮百丑,一逃现万恶。”
明老师:再说“三拳打死镇关西”:恰恰说明鲁达自身武艺不高,只是一个四流高手。
因为鲁达属于力量型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