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毫不关心,何三怎么好说,只好岔开话题。
“莉莉生我们第一个小孩时,没有经验,而我父亲养的其中一条‘蓝色花边’很喜欢小孩,于是经常陪着我的大儿子。
等二儿子出生后,大儿子舍不得让‘蓝色花边’去陪弟弟,于是央求我另外给弟弟一条狗。
于是我去到收容站,问工作人员,’今天可以领养的狗,哪一条对小孩子最友善?’
于是凯恩有了一条纽芬兰陪伴,第三个儿子得到一条金毛,大女儿和小女儿都是边牧。”
“不是的,我妈妈告诉我,凯撒的妈妈是我爹地从吉恩叔叔家抵帐抢回来的,因为我爹地请吉姆叔叔喝了十年前的酒,而吉姆叔叔只回请了八年前的酒!”
艾米小姑娘是真专业,他老子也真习以为常,理都没理她,带着一点点伤感的语气继续他的话题。
“等孩子们长大了,狗狗也老了,于是......”
“于是他们继续领养一条同品种的狗?”
“也有它们的孩子。”
“原来如此!那你领养的都是性格温顺对人友好的伴侣犬啊,干嘛想要它们去狩猎野猪?”
何三觉得约翰的脑洞挺清奇的,做为一个农场主,不会分不清这些狗适不适合狩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