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何三的问题,约翰振振有词。
“你看,金毛和边牧的嗅觉很好,惠比特的眼神很好,它们都能很容易的发现猎物。
孩子们妈妈养的那只圣伯纳,经常拉着小车陪她去菜园,拉上百磅的蔬菜回家都很轻松,力气比人都大。
凯恩的纽芬兰也很大的狗,很多野猪都没它们大,这么多狗为什么不能狩猎野猪呢?”
约翰说得头头是道,按说这样六条狗的配合,对付一两头野猪的话应该绰绰有余。
“呵呵,约翰,你知道边牧号称是最聪明的狗,知道它聪明到什么地步吗?
它们聪明到用眼神就可以牧羊,更是聪明到会评估危险的程度,太危险的事它们会让主人先上,你愿意冲上去张嘴咬野猪吗?反正边牧应该是不愿意的,它们希望你愿意。
再说金毛,它的全称应该叫金毛寻回犬,你打中猎物了,叫它叼回来,比如野鸭、兔子之类,一点问题没有,但你想要它去攻击野猪,可能有比较勇猛的个体行,但也得你找得到,训得好啊。
细狗......呃~惠比特,这种瘦得没几两肉的狗,欺负一下兔子就好了,估什来只浣熊,都不知道谁欺负谁。
纽芬兰,它健壮有力,而且耐力也好,但你有没注意这种狗脚趾间有蹼啊?而且被毛厚实防水,这说明什么?
它天生会游泳,体力好就能游很远,被毛又厚又防水,它能耐寒,这是北方的狗呀!
来到南方,优势变劣势,狗没有汗腺,只靠舌头散热,若在水中还好,你想它在陆地上奔跑追击猎物,猎物没追上它自己先热死了。
圣伯纳,更大更健壮,可惜它也是北方的狗,适应寒冷气候,能负重物,担任守卫时,或许单靠它自己就能对抗野猪,但它不是猎犬,追猎的工作不是它擅长的。
你这些狗,养来是做为陪护犬,陪护工作完成得很好,就别勉强它们干不擅长的工作了。”
何三一口气把约翰家的六条狗全贬了一顿,把他说得一愣一愣的。
他儿子凯恩一听,马上借着话头说:“是的,它们在家就像我们的家人一样。”
转头又劝他爹。
“亨利帮妈妈拉蔬菜回家,莎莎陪你打兔子,凯撒和伊丽莎白也让妹妹们很开心,
我们三个兄弟也很爱自己的狗,说明它们的工作完成的很出色。
驱逐野猪我们有步枪就够了,别老是想让它们去做不擅长的工作好吗?”
“真是这样吗?可是你爷爷也是带着四五只狗,拿着杠杆步枪,挎着刀就能猎杀野猪、狼和山狮甚至黑熊,为什么我拿着他的枪,带更多更大的狗,却只能打兔子和浣熊?”
“那是因为你回来继承农场的时候,爷爷的身体已经很差了,不能带你去狩猎了,你没有学习到他的狩猎经验。”
看到两父子开始争执,何三移开了几步装着去看鸡舍里的狗,避开他们免得尴尬。
这一看,却发现老辈人传下来的相狗经,好像套不到西洋狗的头上。
里面的狗是不是好狗?这么出名的品种狗不是好狗怎会那么多人追捧?
但是相狗经的开篇第一句就没一条狗对得上,里面除了边牧个个都是耷拉着耳朵的。
除了细狗和那条老灰狗,个个都是一身长毛。
然而这些狗在国内,是一条赛一条的贵,在这里反而可以随便就能领养到?
这就有点迷了,真是好狗为什么会沦落成流浪狗?不是好狗为何国内那么贵?
何三一时想不通就懒得想了,闪了一眼却注意到了那条老狗,仔细的观察一番之后,发现这条狗除了是个耷拉耳朵。
头似葫芦耳似叉,尾似拖枪腰似虾;箭毛多来绒衣少,蒜子脚掌鼻粗砂。
简直条条对得上,特别那条笔直的尾巴,比二狗子的尾巴还要象条长枪,若是这条狗正当壮年的话,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