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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菜狗初试 J A 情(2 / 4)

也确实丢了现金,但是卧室里的名表一块也没动过,几个值钱的古董,也都原样放着,上头别说指纹,手套的痕迹都没有。凶手谋财为主,怎么不带走几个?”

邢存林不疾不徐道:“凶手不动这些,恰巧证明他不是一般小毛贼。随手拿一块,就能换辆车子,见到这种名表,没几个人不心动。但是,惯偷明白,越是名贵的手表,越容易在销赃环节出问题,倒不如现金、首饰来得‘实在’。”

说罢,邢存林看向治安大队大队长:“高队管治安,还有反扒组,您觉得呢?”

治安大队长点点头,道:“确实如此。”

又有几个人支持了谋财观点。虽然被盗走的财物数量暂时不能确定,但从现场翻动痕迹看,凶手大概满意而归了。

有支持“谋财说”的人道:“有的人杀人全家,不过只为了几个小钱。当年震惊全国的彭妙计案,他为钱连杀七十多人,基本都是小门小户,有时候不过为了抢几百块钱,就灭人家满门。”

这次,法医室主任也点了头。

张雯道:“对比以往的无头尸案,比如之前海城的12·5杀妻案,凶手杀人后,摘取死者头颅,将无头尸抛入人工湖后,剔下部分面部肌肉组织,和头骨一起拌入有机肥……”

肌肉、头骨、有机肥!

张雯还在讲述,江明月鸡皮疙瘩已掉了一地!

海城出这案子那年,江明月还是个高中生。被害人是海城肖家的雇员,坊间还流传过他家拿员工搞人体试验的都市传说。

不过,这肖家跟江明月家也有生意往来,江明月当时便知道流言不实,但今天听张雯讲述真实细节,效果比传言更另人心悸!

江明月偷瞄左右,发觉大家都听得很认真,仿佛张雯在说“一加一等于二”。

江明月默默坐着,内里翻江倒海,面儿上也跟大家一样从容淡定。

柳爱军点头道:“那是个典型案例了。海城局先是发现无头尸,又在二十多公里外发现了高腐头颅。确定为一起案件,又寻找尸源,就花了整整一个月。”

“是的。”张雯道:“凶手就是利用那段时间,逃到了芒江口岸,联系上了蛇头。如果不是当地警方协助,凶手将出逃海外。”

听到这儿,江明月已懂了。

通常情况下,凶手割头或毁坏被害人容貌,多是为了掩盖被害人身份,同时给自己争取时间。

但今天这起案子比较特殊,作案地点是民居,也就没有了隐匿之说,更谈不上争取时间。

张雯已得出结论:“除非稍后的dna验证,死者并非程宇超本人,否则如此残忍地毁坏尸体,最合理的解释便是泄愤。”

“那为什么带走脑袋?”有人提问。

江明月也有同样的疑问。

拎着个脑袋满大道晃荡,确实容易引起注意,而且,就算是三更半夜避人耳目,拎着个脑袋也不方便啊!

砍都砍了,打包得了?

???

江明月摇摇头,旋即一个念头浮上心头——难道凶手是个变态?整尸不好带走,就拎走个脑袋,泡在福尔马林里,让他永远属于自己!

思及此,江明月又想到程宇超那张安详的脸,不觉汗毛直立!

要不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

江明月心里打鼓,最后决定——还是别了吧!

他就是个来学习的新人,菜不菜先不说,他一内勤,偶尔被迫说两句,其他时候就默默搬搬尸体、翻翻ppt、看看小朋友得了。

张雯已给出了回答:“虽然目前还无法确认,凶手带走死者头颅的真实意图,但如果是想抛弃,通常情况下凶手会就近丢弃,或者选择他比较熟悉的地点。

小区垃圾桶已经排查完毕,水塘也清可见底,每周换水,没有淤泥,也没有任何发现。”

顺着张雯的思路,有人认为:“凶手带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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