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五岁的孩子能记清全班七八十位同学的名字和长相呢?我就这样侥幸逃过了制裁。时隔多年,我无数次回想过这件事,我惭愧、内疚,也无数次在内心质问自己为什么会去伤害一个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玩伴?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那时年龄实在是太小了,没预估到自己那一脚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这的确是为自己开脱最好的说辞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一瞬间我的心里确实有着强烈、不善良的、想要去伤害别人的念头,就如同荀子所说的,“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那一瞬间的我,就是人性之恶,无可辩驳。
回到家后,我被小傻子奶奶在教室里的说法吓得不轻,一向活泼话多的我,那天出奇的安静,以至于爸妈都以为我是不是在学校里又受欺负了,或者是做错了事被老师教训了,我并没有向妈妈坦白学校里发生的事,那时的心理活动我还无比清晰,“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哪怕是妈妈也不行!”
最后这件事由学校赔了小傻子家一笔医药费告终。时至今日,我实在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绝对的好人,但也肯定不会是一个心思邪恶的人,但那天阳光下黑红的血滩却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也只能概括自己是一个,也许邪恶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