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草地上,颜色半深半浅,似乎慢慢要往日光处渗透,日光的色泽沁入了草的尖端,两者的边缘相互交错,慢慢交织成一幅和谐的咬合画。这片草地从欢宜脚下那一簇短小的、似枯非枯的草块开始,草块呈360度圆不断向四周扩散,一直生长到她的视线所触及的那连绵不绝的尽头,视线所及处没有树木与花朵,连一些普通的小石头都没有,只有一大片连绵不尽的草地,望在欢宜眼中似乎有一种一览无余的畅快感,秋风吹过,她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凉风,不觉整个人也跟着清爽自在了起来。
少年侧头看着欢宜,眼前的少女虽然生了一双杏子一样圆的眼睛,衣着打扮却并没有印象中自己遇到的圆眼睛少女们一样粉嫩:她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过膝棉裙,脚踩一双黑色低跟鞋,鞋跟很粗,大约3到4厘米,穿着一双纯白色中筒袜,背着白色的帆布袋,一头短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一如她辩论时的风格一样有条理,虽然长相和装扮并没有让她看起来与年龄很不相符,但她身上的那种沉静的气质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研究学问的学者。
少年正眼瞧着欢宜,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产生了好奇心。
秋日的罗伯斯特风多而弱,下午四点钟的太阳早被习习秋风吹去了燥热和戾气,只残留路一丝余温,他与她站在温和的日光下,相对无言。
欢宜的视线从远方收回,直直装向了少年望过来的视线。
他察觉到了她的害羞与不敢言。
与辩论赛时的冷静与自若不同,她直着身子站在自己面前,即使此刻她直直望向自己,目光如炬,但他依旧能够察觉到她的腼腆。他在辩论赛中见识过她的风采和智慧,很欣赏她的条理性和严肃性,他深深佩服,所以他才在最后不再挣扎、放弃了继续辩论。
而此刻站在自己面前的她跟辩论赛中的她完全不像是同一个人:此刻的她远没有在辩论赛上与对手交锋的大胆与坦诚,反而多了一些极力的掩饰——掩饰自己明明很害羞、却又壮着胆子要跟自己说些什么话的小女孩心态。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意外地觉得此刻的她特别可爱。
而对于欢宜来讲,这大约已经不是害羞不害羞的事情了。
欢宜是第一次主动去跟男生搭讪,本就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见眼前的少年一直看着自己不说话,不禁紧张起来。
辩论一直都是欢宜的强项,她虽沉默寡言,但在辩证方面着实算是一把好手,这点很好地遗传了明惜玉,但搭讪着实不是欢宜的强项,要是非要评分,那绝对是负分值。
圣格斯中学所有人都知道,屠榜女学神何欢宜是整个圣格斯中学里最不爱说话、最不爱跟别人搭讪、最难接近的冷面人,身边跟她熟识的人很少,能够称之为朋友的更是寥寥无几,所以在不少人心目中,何欢宜是一个自视甚高、高傲非常的人,但所有人却都对她尊敬有加,因为她是何杰厚的女儿,是东城著名教育家、圣格斯中学的道格斯老校长都公开宣称的得意门生、天赋高到甚至在未来会超越何杰厚先生的未来著名女科学家。
也因为这一层光环之下所有人的期盼与认可,欢宜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业上,遵规循矩地按着明惜玉为她规划的路走下去,本就内向的她也不喜欢交朋友,所以她从小到大都不怎么闯祸,跟周围人关系不浅不淡的,始终保持着距离,她从未想过要主动去靠近谁,也从不刻意去靠近谁。
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之所以会让欢宜第一次有了主动搭讪的念头,其实更多是因为在圣格斯中学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何欢宜第一次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遇见了与自己势均力敌的对手,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真正体悟到了遇到对手的感觉,也是第一次有这种面对对手时的快意与欣赏。
她很想说些什么——她也的确要开口说些什么,但是到底要怎么样开口呢?怎样开口才显得自然呢?怎样开口才能不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