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游士的本质是出卖自己才华以换取跻身贵族,会打压削弱贵族给自己腾位置,却不会做得太过分,毕竟那是自己的未来,对贵族的作践未来都是要还的。盗趾他是不一样的风景,他完全没想过成为贵族,也不在意自己未来要怎么还,爽了再说,这也是奴隶与氓庶造反的共同点。但盗趾他,怎么说呢,他很有文化,不像别的奴隶与氓庶造反一般混乱,他在摸索着建立自己的秩序,而且很严苛,只是这套秩序没将王侯贵族纳进去,这便导致他越有秩序,就越强大,对王侯贵族的作践也越狠。当然,最后招来的报复也最狠,剥皮萱草加剁成肉酱,肉酱最后还被无数贵族分食,死得都创造记录了。前无古人,后....多半会有来者,毕竟盗趾也不是天生杀人魔,只要有近似的土壤,肯定会孕育新的盗趾。”
青蘅恍然,又好奇的问:“你也是出身贵族吧?一般来说提起盗趾,多少会有物伤其类的芥蒂,你怎么没有?”
濁山姮,还有她的先生团里出身与旧贵族有关的,提起盗趾时都免不了芥蒂乃至批判,辛筝却不一样,觉得盗趾的好大于坏。
辛筝道:“盗趾不会伤害我,我为何要对不会伤害我的人心生芥蒂?”
“你也是贵族出身。”
“但我与盗趾谈得来,若我与他为敌,我有把握赢他,即便出现万一,我赢不了他,那也无妨,我可以加入他。”辛筝自信道。“而他一定会接纳我,如此一来,即便他能赢到最后建立新秩序,也会有我一席之地,我永远不亏。”
“那为何旁人不能。”
“大概是追求不一样吧。”辛筝不太确定的回答。“比起旁人,我没那么有追求,也没那么有出息,即便失去了曾拥有的财富地位,只要最后我还能保证温饱,我都能愉快的接受与生活。”
顿了顿,辛筝补充道:“而且比起失去财富地位权力这些,我更害怕死亡。”
青蘅想起巫彭殿的研究。“所以你成为王,然后让巫彭殿为你炼制长生药与不死药。”
辛筝摇头。“除非巫彭殿能炼出物美价廉,像集市上的韭菜一般廉价的长生药不死药,不然我不会吃的。”
瞅瞅炎帝那个活得太久精神出问题的前车之鉴,傻子才想做第二个炎帝。
青蘅迷惑了。
辛筝道:“你觉得什么是死亡?”
青蘅想了想笙与奚齐,道:“生命气息熄灭,灵魂离开躯体,躯体埋泥土之下随时间流逝而腐朽。”
“不,那不是真正的死亡,真正的死亡是这世上再没人记得你。”辛筝道。“只要还有人记得你,哪怕只有一个,你的生命便没有完全死去。”
青蘅隐约明白了什么。“王所求是?”
“千秋之后,万岁之后,十万载之后仍旧有人记得我,记得我辛筝曾经来过这人世,如此,我便拥有了千秋、万岁、十万载的生命。”顿了顿,辛筝补充:“若能百万载千万载那就更美了,不过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才能成功,不切实际的妄想不能要。”
青蘅无言,你这哪是没有追求没有出息,你分明是比所有人都有追求有出息。
好一会,青蘅道:“你会如愿的。”
做为第一个真正完全统治而非法理上统治整个人族疆域的人王,青史之上,辛筝的名字注定百世不褪色。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辛筝将剩下半盏羊乳饮尽,对青蘅示意。
青蘅随手将用于取暖的火盆边温着的羊乳罐子提起给辛筝倒了一盏羊乳,又将罐子放回火盆边继续温着。“第二个问题呢?你的答案又是什么?”
辛筝回答:“我会选择救多数人放弃少数人。”
青蘅委屈道:“我之前有这般答,你说我错了。”一直纠结不下来,最后自暴自弃的选了正常人看来正确的答案,而辛筝回了一个大大的×。
“你选对了,但你是自暴自弃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