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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2 章 第二十八章盗趾(3 / 5)

州最繁华的城邑,粮食囤积甚多。

屠杀所有贵族抄没家产后,奴隶军控制的粮食够全城吃三年,若以抄出来的珍宝换粮食,估计能吃更久。

只是,随着鲁阳被攻破,盗趾估摸着兖南的诸侯不会再卖粮食给自己了,以后的粮食便只能靠抢和自己耕作。

之前的三方大战虽然没对鲁阳的城墙造成多少破坏,但城内的破坏却是不小,盗趾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开始安民与恢复秩序。

为了这场战役,本就两日未睡的盗趾又是一宿未睡,却奇异的没有觉得精力不济。

盗趾随手往嘴里塞了一把蒸麦,心里有些微的诧异。

他在做奴隶的时候便已是二重境的武者,后来连番征战,又突破至第三重。

遇到常仪的时候,常仪告诉他,他的境界靠的都是生死边缘的领悟与潜力爆发。

人在生死边缘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没死,多少会有进步,但像他这么全靠生死搏杀的,寡。

虽寡,进境却是惊人的,后遗症就是他是人,不是神,身体禁不起这么折腾,看着没事,但身体里积攒的沉疴简直没眼看,回头爆发出来,他就得体验到什么叫病来如山倒,缠绵不愿去。

常仪送给了他一篇功法,作者也是那个叫元的,说是对他的身体和寿命会有好处,若是再精心保养身体,不作的话,活个两三百年不是问题。考虑到盗趾在干的事,显然不可能有精心保养身体的条件,寿命的影响不会大,但身体会好一些,沉疴少点,以后病来如山倒的时候也不会太痛苦。

初时将信将疑,没练,后来并肩作战多场,再看了常仪对贵族与蒲阪的恶意....觉得常仪没必要害自己,便练了,之后,身体状况的确感觉到越来越好,精力也更加旺盛。

那个叫元的人究竟是什么人?

深谙政治与历史,又有如此神奇的功法。

心中诧异,盗趾仍旧忙着各种事务。

人在忙碌的时候,往往会有忙上加乱的事。

蒸麦并不好吃,麦粒表面的麸皮哪怕蒸过了也还是难以下咽,哪怕盗趾打小吃惯了也还是吃得很慢,再加上还要处理事情,就更慢了。

一碗蒸麦才吃了一半便有了新的乱子。

三方大战,鲁阳实在是太乱了。

人心是善还是恶?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但混乱的时候人心肯定趋于恶。

浑水摸鱼,谁不喜欢?

毕竟,杀人放火金腰带。

负责抓溃兵和浑水摸鱼的城狐社鼠的是乔,乱子也与他有关。

自然不是乔趁乱牟利,乔不是人,盗趾在了解了一番乔的生理状况后便意识一件事:乔是这世间最合适的秋官。

他没有人的各种欲/望,心性也异常纯澈,不会也不可能徇私。

盗趾对乔非常信任,让乔负责奴隶军的纪律。

纪律是常仪灌输的,常仪觉得,一支能打的军队应该有纪律,不然乱哄哄的,乌合之众罢了,只能打顺风仗,禁不起真正的打击。

盗趾反思了下自己过去的胜败,发现很有道理。

以什么为军纪?

所有人一起谈谈,觉得应该如何如何,大部分人都同意的话,军纪自然就有了。

只一点,彼时一起谈出军纪的人都是奴隶角斗士,在角斗场生活长大,对于规矩还是很有理解的,共议的军纪也相当不错,反正他们自己是能遵守的。

只是,彼时的人同意,如今的人不一定还同意。且,数年过去,一路从冀州打到澜州,彼时的老人还剩下的也不多,大多是后来加入的。

在澜州刚安顿下来那会儿便有提议过那些贵族不要杀,全都为奴,被盗趾给斥责了。

他要的是一个没有奴隶的世界,不是来个框架不变,只是架子上摆的东西换了位置的世界。

虽压了下去,但盗趾很清楚,那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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