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穿窄腰的裙子,膝盖以上十公分,露出一双美腿。
她喜欢穿细跟高跟鞋,最好是简单又系带的款式,可以凸显精致的脚踝。
她喜欢前调很淡,基调却有点甜的香水,和她的气质奇妙融合。
这女人从他小时候起就像一朵罂粟花, 是吸引人的魔鬼。
他二十二岁后的某个普通清晨,开车送许书书去上班的时候,忽然从扶手箱里拿出两人的户口本:“今天请个假吧。”
没错,许书书的户口本是丈母娘给的,他的户口本是谢爱莎给的。
“去干嘛?”她问。
“结婚啊。”他平淡地说,“今天日子不错。”
“哦……”她点点头,“好。”
于是,他成功在许书书还没睡醒的时候骗到她去领了结婚证。
回到家后,他又把结婚证锁进了柜子里,看着许书书迷糊又有点回神的脸说:“不着急公开婚讯,免得长辈着急办婚宴。等你想办的时候再说。”
许书书松了口气。
很久以后她才发现,全世界都知道她不知道大家知道她结婚了。
黎恩明白她不是不想和自己结婚,不然也不会和他去民政局了。她的性格,应该是讨厌麻烦,讨厌束缚的,任何突然的转变都会让她惶恐。
她就是习惯掩耳盗铃,神经迟钝,得过很久才会消化事实。
像他当初追她时那样,依旧是个单细胞生物。
回到A市工作以后,两人从家里搬了出去,租了一套顶楼的公寓。
每天早晨亲吻后分别,晚上拥抱着入眠,有的时候招待朋友和长辈,周末赖在床上度过一整天或者是去电影院,像许许多多恩爱的情侣那样。
热恋的感觉并没有随着时间和同居而消逝,他们一如既往……对对方很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