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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演戏需要的是勇气(2 / 3)

大的有些离谱,所以即便屋子里放了很多家具依然显得很空旷。在这间大房子的正中间,有一个一身宽松锦衣的人正在慢慢的享用着早饭。

刘安的徒弟进了门之后就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不说话,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穿锦衣的人是高士达,一般情况下他最讨厌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打搅自己,因为他觉得吃饭是人生一等一的大事。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了。自从他举旗造反之后,这种感觉比以往还要强烈。

不过今天他破了例,因为刚才喽啰进来禀报说故城县捕头刘安有重要的消息送来,事关高鸡泊的生死存亡。

刘安是他养着的一条狗,最起码高士达是这样认为的。给他一些好处,这条狗就会在第一时间报答自己。比如,朝廷里有什么重要的事,高士达都是从刘安那里得来的。上次之所以他敢带着人马去攻打故城县,就是因为有刘安这样一个内应。不过故城县令李建很上道,孝敬了三千石的粮草和一万贯黄灿灿的肉好,于是高士达大发慈悲没有继续进攻。

他本来就没打算占领一座县城,那样的话只会招惹来朝廷的打击。

树林中最高大的那棵树一定也是最先被风吹落了枝叶的,这是窦建德曾经对他说过的话,高士达觉得很有道理就一直记在心里,对于他来说,故城县就好比他养着的一只鸡,鸡在,他就能每天吃到鸡蛋。可如果把鸡吃了,虽然吃的时候会觉得滋味远比鸡蛋好,可毫无疑问的是,以后将再也吃不到鸡蛋了。只要李建还不想死,不想丢了官,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去压榨。

所以,他需要一个像刘安这样的人。

“什么事?如果你今天带来的消息不能让我觉得很重要的话,我就让人割了你的舌头。”

高士达一边吃饭一边淡淡的说道。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一句话就能定人生死。

刘安的徒弟吓了一跳,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回……回大当家的话,我师父确实有重要的消息让我亲口对您说。”

他看了一眼站在高士达身边服侍他吃饭的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然后又迅速的低下了头。

高士达道:“说吧,这里的没有人会出卖我,所以也就没有人会出卖你和你师父。”

刘安的徒弟犹豫了一下,随即抬起头将刘安让他说的话说了一遍。他的话还没说完,高士达已经震惊得站了起来。

……

……

就在刘安的徒弟进了高鸡泊之后,一个看起来不起眼的普通百姓从道路一侧的林子里出来,骑上马往故城的方向赶了回去。这个人的装束没有什么特点,如果非要找出来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他的右手食指上带着一个银质的戒指。

这个人骑马返回故城县之后,直接进了陈雀儿开的那家马车行。

而就在昨夜,十几个飞虎军的密谍换了百姓的装束后骑着马离开大营,一路往南去了。他们昼伏夜行,专门挑小路走,尽力隐藏自己的踪迹。时间再往前推五天,几个高鸡泊的小喽啰跟着他们的头目进古城县青楼快活的时候,左等右等也不见头目从那姑娘房间里出来,等他们觉得不对劲的时候冲进去,房间里只剩下一个被堵上了嘴巴赤-身-裸-体的青楼女子。拉出来她嘴里嘴里堵着的布,问她头目去哪儿了。她只说有几个大汉爬窗子进来,捆了跟她正滚在一起的男人后又从窗户逃走了。

几个小喽啰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只好返回了高鸡泊。

后来他们听说,据说是他们的头目因为上次去青楼的时候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这次的事就是那人带了帮手来报仇了。这种死个把人的小事自然报不到高士达那里,就算他知道也懒得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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