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确实不如他,社会瞬息万变,我已经成了个老古董了。
志峰给了我一个建议,要想快速融入社会,又要想挣钱,又要适合我们的,那就只能去送外卖和快递了。
听了志峰的建议,我决定去试试,主管是个比我小几岁的一个男生,确实,心里忽然有种落差的感觉。
通过简单的面试,开始准备上班的东西,需要一辆电车,自己买也可以,租也可以,但我还是拿着沈文静留给我的三千块去买了一台,这样自在一点。
开始的时候,都是有老员工带的,带我的是个很潇洒的小屁孩,说他潇洒,确实是他说话行事就是一小孩的逻辑,很搞笑,比如说,店里人多一时半会出不了单,他要么就是找人撒娇,要么就是自己动手,一顿操作把我看的一愣一愣的。
从市里回到我的小院经常是半夜三更,毕竟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还是有点距离的。
志峰劝我搬去近一点的地方,不用每天下班跑来跑去,但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不太想动来动去,或许是懒,或许是习惯问题吧。
沈文静打了个电话给我,说是我的车已经修好了,已经给我发过来了,让我自己去取。
想着这样也好,下了班我就可以把电车放志峰那充电,晚上可以开摩托车回家,这样路上的时间也会节省不少。
我原以为我得跑一个月左右才会熟悉的工作,没想到半个月的时间,我已经熟悉的差不多了,想想也是,这就是个体力活,又不是什么技术活,难度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一个月下来虽然挣得不多,只有三千多点,但还是挺开心的,请志峰两口子吃了个饭,交了房租水电,余下的千把块就留着做下个月的伙食。
忽然觉得,人果然是不能太闲,一闲准出事,不是精神上的,就是肉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