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凶。而《周易·否》篇内容是讲述政治上闭塞不通会导致由盛向衰的转化现象,没有什么“天”、“地”的说法。这就是八卦筮术与《周易》一书的区别。八卦筮术是从六十四画符号及《周易》一书名称所衍生出的筮术东西。
我们也看到春秋史巫用八卦卜筮时,又错用把《周易》文辞篡改成“繇辞“的过程。
通过以上对《左传》里的第一筮例分析,已知史巫所用《周易》筮之,是史巫把《周易》改造成繇式结构形式的而进行卜筮之用了。不过是将《周易》里的六十四符号与六十四名称,改造成“八卦”卦学内容。也同时把《周易》里的文章内容改变成了筮辞而运用了。所以“八卦”的取象与筮卜中的运用结合《周易》里的句子当筮辞而算人事吉凶。这与《周易》原创的内容所表达的思想意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子事。从第一筮例中的解卦取象,是“八卦”筮术里的内容,《周易》一书没有这取象说法。再一从第一筮例里的“断卦”方法来看,“八卦”筮术即不是学问,也没有任何神秘可言,更不可能对人事的未来能够有所预知。“八卦”筮术上的那套方法与实际的人事吉凶之间是风马牛不相及。
《周易》一书本不是为筮卜写的筮辞,而是一部政治哲学。是史巫见《周易》里有六十四画符号,变成算卦上的卦符号后,也就错把《周易》文辞当占辞而改造为筮卜之用,但最终认为《周易》不适应于占筮而放弃,这是不争的事实。到汉朝构建出“八卦纳甲筮法”,彻底抛弃了以前史巫用《周易》筮之的方法。然而“八卦纳甲”筮术与战国时期的“八卦”取象及结合《周易》里的文辞当占辞的那种卜筮之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是“八卦纳甲筮法”有了什么科学性,就能达到卜问人事吉凶的目的。“八卦纳甲”筮术一样是巫术的东西。正是“八卦纳甲”术同样不可能预知人事的吉凶。因“八卦纳甲”里的五行生克与人事之间同样没有因果关系,两者之间是风马牛不相及。只因后封建社会里的二千多年里的“八卦纳甲”筮术没有中断及消失,一是帝王专制文化里需要“神道没教”,即需要神秘文化的帮衬;二是“八卦纳甲”筮术(包括“八字”、“风水”、“相术”等)发展中衍生出真正使其不败的秘密武器——“江湖术”,在算卦背后起了支撑。这是后话。
我们接下来看《左传》一书中记载的两则卦例。非是以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卦例,即不同于繇式《周易》,而是所用同时代里并存的《连山》或《归藏》筮之的筮例。
《左传》一书记载有两则卦例,即《僖公十五年》与《成公十六年》中所记载的卦例,并不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是繇式《周易》文本以外的同有六十四个六联体符号和繇式《周易》相同六十个名称的书进行算卦的卦例,即所谓三易之法里的《连山》与《归藏》之卦例。
现将这两卦例抄录如下:
1《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之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失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徒?’”
2《成公十六年》:“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公从之。”
上一卦例(或称筮例),已知秦晋两国发生了战争,秦出兵伐晋所筮的一卦。而第二卦例是晋国伐郑国时,郑求救于楚,楚出兵救郑与晋军对阵时,晋历公卜筮所得的一卦。这两卦例如《周礼》中所云的《归藏》或《连山》之书。这种书是由原创《周易》而模仿产生出的东西(严格地说,《连山》与《归藏》本不是卜筮之书,因内容同样不是算卦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