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
《左传》一书里记的阳虎用《周易》筮之与周太史用《周易》(即春秋《周易》文本)筮之的方法应是一样的。但周太史筮之是直接引用“《观》之《否》”里的一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来解读问卜者的身后命运。虽然阳虎也是用《周易》筮之,筮出的是“《泰》之《需》”,但这“《泰》之《需》曰”的话,而是阳虎通过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为繇称里的繇辞,并转换成阳虎的认为而说出的话来。不同于周太史是先直接引述出《观》里的《否》繇称里的一句繇辞,而进行解读陈完日后的命运。不过阳虎根据“《泰》之《需》曰”里的繇辞,同样联想出不能出兵援郑的结论来。
春秋《周易》文本《泰》里以“《需》作繇称里的繇辞内容是“帝乙归妹,以祉,无吉”。阳虎是通过“《泰》之《需》”里的繇辞转换成自己的话说出来。故不能认为,《左传》里记的“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的这些内容是《泰》里《需》繇辞中的内容。
阳虎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是《泰》中的《需》繇辞。不过阳虎已把《泰》中的《需》繇辞对所卜问的援郑事情进行解读后变成自己的话说出来了。即“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这是把《泰》里的以《需》为繇称里的繇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而分解成他认为的“宋方吉,不可与也”的联想比类根据上。
阳虎算出的“宋方吉,无可与也”的理由,正是通过用春秋《周易》文本筮出的《泰》中的《需》繇辞“帝乙是妹,以祉,元吉”中得出的“天机”。阳虎只用这《泰》里的一繇辞来解读是否出兵援郑吉凶可否。而没有运用《泰》里的“六联体”符号的“八种”取象,也没有运用《泰》里《需》(繇题)符号中的“八种”取象来做一番出兵援郑的可否推论。而单用一条繇辞就看出“宋方吉,不可与也”的“天机“来。阳虎筮出《泰》卦中一繇辞(即排第五的繇辞)来断事情。巫史把《周易》改造成筮卜之书,所以《周易》一书里的文章句子,被巫史当成筮卜的繇辞了。这阳虎是用《泰》里的《需》繇辞里的话”解读”出兵援郑于否的吉凶依据了。我们今天打开今本《周易》,看到《泰》卦里的第五爻辞已然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这是一字不差。
《周易·泰》篇中出现的“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是作者在文章中引用历史事件来阐明事理。帝乙是纣王的父亲,帝乙把自己的女儿,也就是纣王的妹,嫁给周文王,这是一个历史上的联姻政治事件。
《周易》里《泰》篇里引述历史上商朝与周族政治联姻的事件,来阐明论述的一个政治道理。《泰》篇讲述的是事物由小到大的发展道理,用现在哲学术语,就是讲“量变到质变”的事物发展过程。《周易》本初是在讲哲学道理。而春秋巫史见其有六十四画符号,就把《周易》改造成八卦筮书。把哲学文章断章取义的运用到筮术上,附会人事吉凶做为“神示“的依据了。
作为赵鞅的家臣阳虎,也懂八卦筮术,在三位卜史用乌龟为主子进行龟占后。而阳虎又用《周易》筮出《泰》卦中的《需》繇称中的繇辞。阳虎通过《泰》卦中的《需》繇辞而推理出不可援郑的“道理”来。阳虎不象周太史解卦时那么复杂,用八卦取象。而阳虎直接从《泰》里的一个繇辞内容联想出所筮问事情的吉凶结果来。若按算卦上的常习来说,对所卜问的问题是否出兵援郑,应看筮出的繇辞内容是吉,是凶,岂不是最直接的“神示”结果吗?而阳虎所筮出的繇辞是“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按理不正是兆示着一种上上大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