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无论从《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还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阐明事理的例子,通过它们的称谓,明确的看到是以《周易》一书里的名称及所用的符号,作为每篇里的“繇称”排序,也由此可推演出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我们还可从《左传》里记载卜筮中的两个例子里,所涉及《周易》里的一篇内容,由此推演出这种文本的内容格式。我们先把《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所涉及《周易》同一篇内容的两筮例摘录如下:
1《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2《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
以上两筮例中涉及的是《周易·大有》里的内容,我们已知春秋时期的《周易》文本里每一篇里的“繇称”是以《周易》里的符号及名称充当的,也知道是如何的排序规则与方法。那么,我们先把作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大有》内容格式抄录如下:
()大有,元亨。
()鼎: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离: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睽: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大畜:匪其彭,无咎。
()乾:厥孚交如威如,吉。
()大壮: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括号代表的是“六联体”符号)
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大有》,是以“鼎”、“离”、“睽”、“大畜”、“乾”、“大壮”名称做繇称。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筮例中说“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
这里说的“《大有》之“睽”的“睽”(本是《周易》一书里的一篇文章名称),正是《大有》里的第三“繇称”。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说“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这一筮例中说的“《大有》之“乾”的“乾”,正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这两筮例中,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另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的筮例中,所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时,卜史偃要以此“解读”“勤王”之事的吉凶。卜史偃就引出《大有》里第三繇辞内容,即“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这“公用亨于天子”,正是《大有》里第三繇称的一部分内容,只是卜史偃没有引述“小人弗克”来”解读”他卜问事情的吉凶,而是找有利的繇辞‘解读’他认为的吉凶。我们所要看到的是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说的正是春秋文本《周易》里的《大有》第三繇称里的文辞。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只出现了《大有》中的第五“繇称”,即“《大有》之“乾”,而并无引出以“乾”做繇称里的文辞来,而这一筮例中“曰”之后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不能理解成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里的文辞,还认为是与今本《大有》里不同的文辞,这样认为就错了。这里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内容,是史巫的解筮的话语,这种方式,即“某之某曰”后出现的内容,而不是《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仅此一例。正如此筮例里出现的“遇《大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