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意一点点漫上来,屋里的气氛越发热络。
火塘的火光映着每个人的脸,暖融融的,连说话的声音都带着几分松弛的畅快。
莫日根话越来越多,从年轻时追猎讲到近些年山林的变化,时不时端起酒碗抿一口,满脸畅快。
布德大叔也陪着喝了几碗,话不多,只是憨厚地笑,时不时给众人添奶茶、夹肉。
陈风酒量不算小,可架不住老人热情劝酒,脸颊也微微发烫,却依旧头脑清醒。
山子喝得有些上头,靠在炕边,笑眯眯地听着大伙说话。
角落里,莫日根的孙子查班莫,一直没挪地方。
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死死盯着陈风靠在墙边的56 式半自动步枪,眼神里满是好奇、向往,还有几分小心翼翼。
那目光太直白,陈风一转头就对上了。
他心里一软,朝小家伙招了招手。
查班莫犹豫了一下,还是慢慢挪了过来。
陈风伸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声音放得温和:“喜欢这个?”
查班莫使劲点头,小脑袋点得像啄米,脸蛋通红,眼里全是藏不住的渴望。
在鄂伦春部落,枪是猎人的胆,是吃饭的家伙,小孩哪个不向往。
陈风笑了笑,压低声音:“今天太晚了,不安全。明天一早,我带你去边上打两枪。”
查班莫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嘴巴微微张开,一脸不敢相信。
陈风又补充一句:“等你再大几岁,就去林场第三生产大队找我。到时候,我带你进山,真真正正打猎。”
这话一落,查班莫激动得浑身都轻轻发抖,使劲 “嗯” 了一声,生怕陈风反悔。
一说到打枪,陈风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站起身。
一屋子人的目光瞬间都集中在他身上,带着几分不解。
陈风没解释,快步走到门边,把山子的大背篓拉过来,伸手在底下摸索。
很快,他摸出一个用油布裹得严实的小布包,沉甸甸的。
他拿着布包回到桌旁,轻轻往桌面上一摊。
“丁零当啷” 一阵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黄澄澄的金属光泽一下子跳了出来,满桌子都是亮眼的色泽 ——全是老套筒的子弹。
众人都看愣了。
陈风看向莫日根,语气诚恳:“大爷,这是我特意给您淘弄的,老套筒子弹,一共二十发。您先凑合着用,等往后我再弄到了,给您送来。”
莫日根眼睛一下子就直了,死死盯着那些子弹,呼吸都重了几分。
他慢慢伸出粗糙的大手,轻轻拿起一颗,指尖摩挲着黄铜弹壳,爱不释手。
对山里的猎人来说,子弹比肉还金贵,比钱还难得,有钱都没地方买。
许久,老人才抬起头,看着陈风,声音都有些发颤:“小风啊,你可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咱们猎人在山里跑,啥都能缺,就是不能缺子弹。这东西太难淘弄了,你…… 你这礼太重了。”
“也没啥。” 陈风挠挠头,笑了笑,“之前帮林场处理了一头独猪,还有一只人熊,场里念着点功劳,我厚着脸皮多要了一些。我手里这支 56 半,也是林场正式发的,子弹相对宽裕点。”
“独猪?人熊?”
查班莫在旁边一听,眼睛瞬间迸出强烈的崇拜光芒,一眨不眨地盯着陈风,仿佛在看什么大英雄。
在小孩心里,能打独猪、杀人熊的,都是真正的莫日根 —— 神枪手、好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