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970年7月11。
原主陈小麦,今年十三岁,上面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
生父陈正东今年40,国棉二厂员工。
生母黄兰英,39岁,国棉二厂员工。
陈正东黄兰英结婚十八年,吵了十七年,白天指著鼻子互骂,但也没影响晚上钻著被窝互摸,十八年硬是生了五个孩子。
活下来的有三个。
大闺女陈小桃今年十七岁,儿子陈金龙十五岁,而老三也就是原主陈小麦。
黄兰英是伏地魔,惦记娘家爸妈,惦记娘家弟弟。
而陈正东年少热血的时候一心搞建设,看不上小青梅吴小萍那种斯文柔弱的女孩,倒是欣赏黄兰英这种独立自强不娇气不抱怨能吃苦的铁姑娘。
毕竟那时最是推崇“劳动最光荣”肯奋斗的正面标杆。
但结婚后,他又嫌黄兰英太糙、性子太硬少了几分柔情,再加上黄兰英一直顾著娘家,俩人争吵就没断过。
四年前,远嫁死了丈夫的吴小萍,带着闺女唐秀和儿子唐松回来了。
陈正东和吴小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分开十几年后再次相遇,一个婚姻不顺,一个新寡无依,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人走动的就多了。
黄兰英从年轻的时候就讨厌吴小萍,因为陈正东跟吴小萍走的近,俩人更是吵的厉害。
很快,夫妻俩从吵架升级到动手,再升级到两边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助阵,最后甚至见血闹到了保卫科,上了处分。
打打杀杀了大半年,陈正东也从家里搬出去四五个月。
黄家那边已经从陈正东这里捞不到任何油水,再加上黄兰英弟弟黄青山被陈家堂哥打破了头,住进了医院,两边势同水火。
当时原主外婆直接杀到家里来了,教唆黄兰英道,“这种男人还留着干啥啊,小舅子都敢下这么重的手,狼心狗肺的东西,看到老婆子都恨不得吃了我。”
“这家也不回了,钱也不往家拿,你还图他啥啊,守着他有啥用?他不是想离吗,让他光着身子出去。”
“家里三孩子,老大已经十三了,能干不少活,过几年嫁人还能收一笔彩礼,你留着,老二是儿子,也留着傍身,老三还小,光吃不能干,养大还要不少粮食,就塞给那对奸夫淫妇,不图别的,就图一个膈应死他们!”
就这样,在母亲徐大妮坚持不懈的劝说下,黄兰英跟陈正东纠缠了半年多后离婚了。
也成功的把陈小麦塞给了陈正东跟吴小萍,卡在他们中间,免得他们一家能和和美美。
越想这个剧情,陈小麦就越觉得熟悉。
唐秀?改嫁后变成陈秀?
大姐陈小桃?
她好像穿成了自己追的一本年代小说,《七零随母改嫁当团宠》里面的一个万人嫌白眼狼。
这本书的“母”就是自己的继母吴小萍,没错,女主就是自己的继姐陈秀,自己穿成了两边都不待见的白眼狼。
整本书的剧情里面,陈小麦这个炮灰的戏份并不少。
因为黄兰英这没脑子的极品跟吴小萍的争斗贯穿了大半本书,而陈小麦就是两人斗法的工具。
今天就是吴小萍故意带着陈小麦在人前亲昵的表演“母慈子孝”气黄兰英。
黄兰英看了那些“母慈子孝”的画面,听着大家的议论声,气陈小麦跟吴小萍亲近,背叛了自己这个亲妈,所以有了这一出。
而性格软弱的包子原主被狠狠扇了一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