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某种重复出现的模式或现象的一部分。法律面对的不是一个需要被解释的异常点,而是一条可能需要被重新绘制的、全新的认知海岸线。用处理个别疯子或意外事件的法律工具,去应对一条新的海岸线,是荒谬的。
三、驳斥“法律必须勇敢面对”的迷思
斯特林法官主张法律必须坚守其墙,陈法官主张法律应为未来计算。本席理解并部分赞同其维护法律功能的决心。然而,当“墙”所赖以建立的基石本身已经松动,当“计算”所依赖的变量完全未知时,坚守与计算都可能沦为毫无意义的姿态。
对斯特林法官的回应: 您所扞卫的“墙”,是建立在“稳定现实”这块地基上的。如果地基本身(如时空、物质特性)在案件核心处被证明是流动的,那么在这流动地基上严格执行墙的图纸,非但不能提供保护,反而可能因为自身的僵化而加速崩塌。您的“事实”在洞穴内可能具有不同的本体论地位。
对陈法官的回应: 您的功利计算模型颇有创意,但其所有权重和概率赋值,都基于我们对“常规未来”的预测。然而,如果“阈限空间”事件本身代表着一种认知范式的潜在转变,那么我们现有的社会、经济、心理模型都可能失效。您无法用牛顿力学计算量子隧穿的概率。我们缺乏计算所需的数学。
法律勇敢面对挑战的前提是,它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在本案中,我们不知道。我们有的,只是从深渊边缘捡回的几片令人费解的残骸(符号、声波、异常遗体),以及幸存者眼中无法翻译的恐怖。
四、“无法审理”的宣告与新的路径
因此,本席正式提议:
特别法庭应作出“无法审理”(non liquet)的正式宣告。 这不是无罪,也不是有罪,而是承认现有法律框架和认知工具,在当前发展阶段,无法对此案作出具有实质正义和智识诚意的裁决。这在国际法中曾有先例,用于处理极端复杂、缺乏明确法律规则的新型争端。
暂停针对四名幸存者的刑事司法程序。 他们不应被定罪,也不应被释放。他们应被置于联邦异常现象研究局(fapra)的永久性监护之下,但其法律身份应被重新界定:他们不是罪犯,也不是普通病人,而是 “超常事件涉事者” 或 “阈限接触幸存者” 。监护的目的应是保护性隔离、科学研究和人道治疗,其法律依据应是即将制定的《异常事件涉事人员安置法》,而非刑法。
将本案全部卷宗、证据及本法庭各法官意见,提交给一个由国会授权、联合国框架下倡议成立的“超常现象全球治理与伦理委员会”(暂名)。 该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顶尖物理学家、认知科学家、哲学家、伦理学家、神学家、国际法专家,以及来自不同文明传统的智者。其任务不是审判过去,而是为未来制定框架:
建立“阈限空间”的科学分类与风险评估体系。
起草《异常事件国际调查与合作公约》。
研究并提议全新的法律概念,以应对当人类行为发生在现实规则不同的领域时的归责问题。
探讨建立专门的“超常事件国际法庭”的可能性,其证据规则、法官选拔、法律原则均需全新设计。
五、结论:进化的召唤
我们站在法律进化的一个临界点前。site-Θ是一声来自未知领域的敲门声。我们可以像斯特林法官那样,堵住门,假装没听见;可以像陈法官那样,计算开门与否的利弊;可以像其他同僚那样,尝试用旧屋里的工具(哲学、心理学、神学)去修理门外的未知之物。
或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