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盒里整整齐齐码放着一沓沓文书。
最上面是案卷目录,蝇头小楷写得一丝不苟,是郑寺卿的字迹。
张子麟认得这字——刚劲有力,笔画如刀,就像郑公本人。
他小心地取出第一册,翻开。
“成化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江宁府上元县民王承祖(讳大山)于家中遇害,身中七刀,毙于正堂。其长子王有福有重大嫌疑……”
开篇简洁明了,是典型的郑氏风格。
张子麟一页页往下看。
现场勘验记录详细得令人惊叹:血迹喷溅的形状、脚印的大小和走向、凶器柴刀的位置、尸体倒伏的姿态……每一处都有草图,有文字说明,甚至标注了尺寸。
郑公复核案件的严谨,重新在江宁府提升人犯,亲子审问可见一斑。
证物清单列了十七项,从带血的柴刀,到死者手中攥着的一小块破布,每一样都有编号、描述和保管记录。
张子麟注意到,那把柴刀的记录特别详细——刀柄上的指纹被拓印了下来,与王有福的右手指纹完全吻合。
这是当年的新技术,郑公是南京第一个系统使用指纹断案的刑官,应当不会有错。
证人证言部分厚达三十多页。
邻里、亲属、地保、甚至路过的小贩,只要可能看到,或听到什么的,都被询问过。
证言之间,互相印证,勾勒出一个清晰的图景:王承祖与长子王有福关系恶劣,常因家产分配争吵。
案发前三天,父子二人还当众大打出手,王有福扬言“早晚杀了老东西”。
张子麟的目光在这里停留了很久。
如果这些证言都是真的,那么王有福确实有充分的动机。
但王氏在血书里说,那把柴刀早就丢了,王有福当天晚上去看戏了,而且他胆子小不敢杀鸡……
矛盾。
他继续往下翻。审讯记录显示,王有福最初坚决否认杀人,但在第三次审讯后,突然认罪。
认罪书上的指模清晰,旁边有王有福歪歪扭扭的签名——他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名字还是会写的。
认罪书的内容很详细,描述了作案过程:那晚他从镇上回来,见父亲在堂屋算账,又提起分家产的事,两人吵起来。
父亲骂他不孝,他一时激愤,冲到厨房拿了柴刀,回来对着父亲砍了七刀。
之后他害怕了,把刀扔在现场,连夜逃到邻县,三天后被抓获。
逻辑通顺,细节完整,与现场勘验结果完全吻合。
张子麟合上卷宗,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从卷宗看,这确实是个“铁案”。
动机、证据、口供,环环相扣,严丝合缝。
难怪当年郑公会那么快定案,也难怪十年间无人质疑。
但王氏的血书像一根刺,扎在他的心里。
那些疑点——丢了的柴刀怎么又出现了?
看戏的证人为什么没被采信?
胆小的王有福怎么会突然暴起杀人?
还有最重要的,如果真是冤案,为什么王有福会认罪?
仅仅是刑讯逼供吗?
郑公虽然严厉,但并非滥用酷刑之人,大理寺也无权,莫非是江宁府推官所为?
还是其它原因?
张子麟看过郑公的其他卷宗,知道这位老刑官最重证据,最恨屈打成招。
他会为了一个案子亲自去现场三四次,会为了一个疑点查阅古籍到深夜,会为了一个证人的证词反复推敲,觉得有什么不对,会发回原府县重审。
这样的郑公,会在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还会刑讯逼供吗?没有直接权限,显然没有必要。
张子麟睁开眼睛,重新翻开卷宗,找到验伤记录。
上面记载,王有福被捕时身上有轻微擦伤,是在逃跑途中摔倒所致。
入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