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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章 当年我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不存在徇私枉法(1 / 5)

正义之刃:污点公诉实录

第一章尘封的举报信

2025年夏末,江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大楼沐浴在灼热的阳光下。第三检察部主任沈砚刚结束一起职务犯罪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回到办公室刚端起水杯,内勤小陈就抱着一摞文件匆匆走进来。

“沈主任,这是上周收到的群众举报信,其中一封涉及十年前的‘鑫源集团非法集资案’,举报人说掌握了关键证据,还提到有污点证人愿意作证。”小陈将最上面一封泛黄的信封递了过来。

沈砚的指尖触及信封时,动作顿了一下。“鑫源集团案”是江城司法系统的一块心病——十年前,鑫源集团以“新能源投资”。案件侦破后,集团董事长高明远却离奇“失踪”,涉案的几名高管要么翻供要么沉默,关键证据链断裂,最终只有两名中层员工被判缓刑,主犯逍遥法外,巨额赃款也未追回。

拆开信封,里面是几页打印纸和一张模糊的照片。举报人自称是鑫源集团原财务总监的秘书林薇,信中详细描述了高明远转移资产的路径,还提到集团曾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获取非法庇护。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原鑫源集团风控总监赵立群掌握所有犯罪证据,愿作为污点证人配合调查,只求司法机关保护其人身安全。”

“赵立群?”沈砚眉头紧锁。他记得这个名字,十年前案件侦查阶段,赵立群作为核心证人突然失联,当时警方排查了半年都毫无音讯,没想到他一直隐匿至今。

“立刻联系举报人林薇,核实情况后申请秘密会见。”沈砚放下水杯,语气坚定,“另外,调阅‘鑫源集团案’的全部卷宗,包括侦查卷、审查起诉卷和审判卷,我要重新梳理案情。”

接下来的三天,沈砚几乎泡在档案室里。十年前的卷宗堆起来有半人高,纸张已经泛黄,部分字迹模糊。他逐页翻阅,用笔圈画出关键信息:高明远在非法集资期间,通过空壳公司将15亿元转移至境外;多名银行高管为其提供资金通道,收取好处费;市公安局原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李志强负责案件侦查,却在关键节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对高明远采取强制措施。

“这里有问题。”沈砚指着卷宗里的一份询问笔录,“赵立群在第一次询问中明确提到,高明远有一本秘密账本,记录了所有行贿明细,但这份笔录的后续附件缺失,侦查机关的说明是‘证据丢失’,这太反常了。”

正在这时,小陈敲门进来:“沈主任,林薇联系上了,她同意明天上午在指定地点秘密会见。另外,技术部门对照片进行了还原,确认照片上的人就是赵立群,他现在化名‘赵峰’,在邻市经营一家小超市。”

第二天清晨,沈砚带着检察辅助人员苏蔓,换上便装驱车前往邻市。会见地点选在一家偏僻的咖啡馆包间,林薇早已等候在那里。她看起来三十多岁,眼神里满是警惕和疲惫。

“沈检察官,我知道十年前的案子很难翻,但那些受害者的钱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林薇的声音有些沙哑,“我当年是财务总监的秘书,亲眼看到高明远把账本交给赵立群保管,也看到李志强来公司‘视察’后,高明远就开始转移资产。”

“赵立群为什么现在才愿意作证?”苏蔓问道。她是刚从政法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法学理论扎实,却缺乏实战经验,这是她第一次参与如此复杂的旧案复查。

“他怕高明远,也怕李志强。”林薇叹了口气,“十年前,高明远威胁他如果敢作证,就杀了他全家。李志强也找过他,暗示他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些年他一直隐姓埋名,前段时间得知高明远在境外病逝,才敢联系我,想通过举报争取宽大处理。”

沈砚点点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证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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