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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苏晓晓的‘钥匙’(1 / 5)

时间这种东西,年轻的时候总觉得是拿来挥霍的。就像一场永远不会散场的夏日流水席,你只管一杯接一杯地喝,以为酒窖里的库存无穷无尽。真是……天真得可笑。只有当你老了,老到骨头里的风湿比天气预报还准,老到镜子里那张脸陌生得像某个过世的远房亲戚时,你才明白,时间不是流水席,它是一把钝刀子。一下,一下,在你身上割肉,不疼,但很残忍。它带走你认识的人,带走你的力气,带走你曾经坚信不疑的一切,最后,只给你留下一堆回忆,还他妈是打了马赛克的,模糊不清。

苏晓晓把最后一把椅子推进桌子底下的时候,听到了自己膝盖发出的、细微又清晰的“咔哒”声。她今年八十七岁了。这个数字本身没什么意义,不过是一圈又一圈的年轮。但对她来说,这意味着每天早上需要多花十分钟才能从床上坐起来,意味着她再也分不清电视上那些吵吵闹闹的明星谁是谁,意味着她经营的这家“不语”书店,和她自己一样,都成了这个飞速旋转的城市里,一尊格格不入的活化石。

书店还是老样子。空气里永远是旧纸张和木头发酵后的混合香气,带着一点点尘埃在阳光下舞蹈的味道。这是她的味道,是她从十六岁那年起就熟悉了的味道。爷爷把书店交给她的时候说:“晓晓,书不说话,但什么都懂。”她用了一辈子,才算勉强理解了这句话的后半句。

她慢吞吞地走到那张靠窗的旧沙发旁,伸出布满皱纹和老人斑的手,轻轻抚摸着扶手上被磨得发亮的皮革。这里有一个小小的凹痕,是很多年前,一个总喜欢赖在这里不走的年轻人,用指甲无意识划出来的。他总是坐在这个位置,捧着一本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旧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阳光会从他毛茸茸的头发上跳过去,落在他长长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安静的阴影。

那个年轻人的名字,叫林默。

这个名字,如今的世界上,大概除了她,再也没有人记得了。人们会记得“织梦者”,记得那个以一己之力,将世界从“悲剧”与“喜剧”两个极端叙事中强行拔出来,悍然为其定义了“日常”这个属性的传说。史书上,网络上,那些虚拟的纪念馆里,有无数关于他的宏大记载。他是终结了“故事战争”的男人,是让世界回归真实的“补丁程序员”,是盖亚意志都不得不妥协的“悖论之人”。

可苏晓晓记得的,只是林默。

是一个会在夏天买两根棒冰,把巧克力的那根让给她,自己啃那个一看就没什么味道的纯冰棍的林默。是一个明明拥有神一样的力量,却会因为被她叫做“懒鬼”而气得跳脚的林默。是一个在无数个疲惫的夜晚,会悄悄回到这家小书店,蜷缩在这张沙发里,像只流浪猫一样舔舐伤口,只为了在她第二天开门前悄悄离开的林默。

那些宏大的战争,那些与“哀悼骑士”和“星辰之子”的对决,那些与“锚”一次又一次的生死交锋……对她来说,都太遥远了。它们是新闻头条,是历史课本,是别人口中的故事。她触摸到的真实,只有这张沙发上的凹痕,只有书架顶上那个他偷偷藏私房钱结果忘了拿走的饼干盒,只有……她自己这一段被完整地、不受任何“故事”污染地、平淡地走完的人生。

这,或许就是他赢了的证明吧。

她叹了口气,关掉了店里的大灯,只留下一盏昏黄的阅读灯。灯光温柔地笼罩着书架,像一个拥抱。她每天晚上都会这样,让书店陪着她,或者说,她陪着这些书,一起度过一段安静的时光。这是她的仪式,坚持了几十年。

今天的风似乎有些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空气里有一种……期待感。就像暴雨来临前,飞虫会变得焦躁不安一样。她的身体里,似乎也有什么东西在轻轻骚动。是那该死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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