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背景文档已经被做得天衣无缝。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那个随时可能被遣返的偷渡客,而是一个合法的港岛永久居民。
“多谢龙哥。”陆晨真心实意地说道。
龙卷风摆了摆手,转身从抽屉里又拿出一叠厚厚的钞票,直接拍在了桌子上。
“这里是一万蚊(一万块)。”
龙卷风看着陆晨,眼神里带着一丝欣赏,也带着一丝长辈的关照,“我知道你刚来,身无分文。出去闯世界,没钱傍身不行。这钱不是施舍,是感谢。多亏了你,我才能把洛军接回来,没让他落到大老板手里。”
一万港币。
在1981年,这绝对是一笔巨款。这时候普通工人的月薪不过一千多块,这一万块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舒舒服服过上一年。
陆晨看着那叠钞票,没有推辞。矫情在这个年代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他收起钱,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龙哥,钱我收下了。这份情,我陆晨记在心里。”
他顿了顿,压低了声音,身体微微前倾,那双lv4亲和力加持下的眼睛真诚地看着龙卷风。
“作为回报,我最后送你一句话。”
“你说。”龙卷风也收起了笑容。
“小心大老板身边那条疯狗——王九。”陆晨的语气虽然轻,说出来的话却透着森森寒意,“那个人练的是硬气功,刀枪不入是其次,最可怕的是他的野心。大老板虽然狠,但他是讲规矩的江湖人。王九不一样,他是一条没有底线的饿狼。”
“我知晓大老板最近一直盯着城寨,让龙哥你有些不好处理。但如果……他的后院起火了呢?”
陆晨点到即止,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有时候,让敌人的狗去咬敌人,比自己动手要省力得多。稍微给大老板一点友情提示,让他发现王九不太听话了,而以王九的野心……龙哥你这么聪明,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龙卷风闻言,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他深深地看了陆晨一眼,仿佛第一次真正看清这个年轻人的深浅。
这一招“借刀杀人”,够狠也够绝。
“晨仔。”龙卷风沉默了片刻,突然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感慨,“幸好你不是我的敌人。你要是去混社团的话,早晚会让蒋天生他们睡不着觉的。”
“我不混社团。”
陆晨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虽然那衣服依旧破旧,但他身上的气势却已经截然不同。
“我要走的,是一条比社团更宽、也更险的路。”
……
告别了龙卷风,告别了还没完全明白发生什么了的陈洛军,陆晨走出了九龙城寨。
当他踏出那片阴影,站在贾炳达道的阳光下时,他感觉自己象是从一个旧时代的梦境里醒来,重新回到了滚滚红尘。
手里攥着的一万块港币,滚烫得让他手心出汗。
他没有丝毫停留,拦下一辆红色的士,直奔中环。
“去置地广场。”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这个衣着寒酸、感觉带着点馊味的年轻人,眼里闪过一丝鄙夷,但看在钱的份上,还是踩下了油门。
半小时后。
陆晨站在了中环的街头。
这里和九龙城寨简直是两个世界。
摩天大楼拔地而起,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街道宽敞整洁,路上行人行色匆匆,男的西装革履,女的套装高跟,空气中弥漫着咖啡、香水和金钱的味道。
这是亚洲金融中心的心脏,是名利场的巅峰。
陆晨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洗的变色的解放鞋,决定拿这好不容易得来的一万块,换一张去哪儿都走得开的“门面”。
他径直走进了一家高档男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