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大家更看重第一次的收获。
所以,哪怕被大成子这货一梭子轰没了至少十来斤肉,还是给予了他热烈的掌声和尖叫声。
可众人的表现,看得叶卫东直咧嘴。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打猎状态下,像是参加联欢会一样肆无忌惮地鼓掌欢呼呢。
难道,就不怕吓跑了更远处的猎物?
跟他有同感的还有赵帼英,这丫头结婚前可是个假小子性格,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家大人去军队里的靶场学射击了。
不过她肚子里有孩子,手里的枪是用来应急的,而不是狩猎。
叶卫东第一时间上前,教给了他们如何给野兽放血,没有这关键的一步,那肉就没法吃了。
进了山最活跃的还是来福,它自打闻到了山野的气味儿后,就一直呜呜低吼,早把要学喵喵叫的事情忘了个干净。
但为了训练大龙他们的枪法,之前遇见的野鸡野兔,叶卫东始终没让它参与,可把它急得很人性化的抓耳挠腮。
这不,趁着大家都围着主人学习怎么放血呢,这家伙趁人不备,就一头窜了出去。
只是轻轻一跃就上了树,它就施展开树枝上的轻功窜跳术,那动作利落的仿佛游鱼入水。
从这棵树的树枝,跳跃到那棵树的树枝,片刻之间就没影了,除了赵帼英,没有惊动地面上的任何人。
赵帼英倒也没想着阻止它,因为她知道豹猫属于天生的丛林刺客。
一味儿的束缚着它的野外天性,性情上的抑郁倾向,早晚会积郁成患的。
所以叶卫东之前就想过,等后院的鱼塘挖好了,就在院子里放养一些野兔和剪了翅膀的野鸡,就是为了来福的天性不至于彻底泯灭。
她还没有多想,就已经望见远处的来福一个凌空跳跃,从高高的树枝上跳了下去。
剩下的场面,就被半人高的野草挡住了视线,但她知道来福一定是发现了猎物。
果不其然,没过去两分钟,来福就从草丛里跑了回来,嘴里还叼着一只正吓得吱吱大叫的山兔。
这段时间没白养它,这是赵帼英下意识的所想!
也不知道是它的口味被养刁了,还是谨守着狩猎犬的职责,不仅没把野兔咬死,更没有躲到一边去悠然自得地大口吃了。
这个时候,不敢看放血的二丫,注意到了赵帼英的眼神关注。
顺着她视线,就看到了来福咬着山兔跑了回来。
激动得小丫头再一次大喊大叫起来,惹得其他人才留意到这边情形。
此时,已经教会了冯六这第一个学生的叶卫东站起身,看到这场面,大声喊着让来福吃掉。
来福这才小小的激动了一回,摇头晃脑了几下,就叼着山兔钻进了草丛里。
二丫跑了来找赵帼英:“三嫂,多肥的一只兔子,让它吃了不可惜了?”
她到底是过惯了苦日子人家的丫头,抠唆的情绪显露无余。
她哥哥那伙人和大部分的街坊都称呼叶卫东“老三”,所以她和姐姐大丫就叫他三哥,赵帼英自然是三嫂了。
赵帼英笑着给她解释:
“家里喂头驴子,还要先喂饱才肯干活呢,不给来福点好处,不怕它接下来偷懒啊?”
二丫一想也是,就果断的转变了心态:“我今天才知道,咱们吃的肉宰杀之前还要放血。”
“你没看见过院子里的人杀鸡?也是要放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