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四合时,李铭从慈云寺的后院走出来,脸色比来时更难看了。
他手里捧着一本临时装订的册子,纸页粗糙,墨迹未干——那是阿措和岩坎花了一个下午整理出来的证物清单。十七个俘虏的姓名、年龄、所属部落;三具尸骨的大致特征和发现地点;从矿洞采集的矿石样本描述;还有于城的部分口供,虽然那家伙从头到尾只重复一句话:“我要见吏部的人。”
册子很沉,沉得李铭的手在抖。
“宋推官,”他走到前殿,宋慈正站在佛像前,仰头看着那尊镀金的释迦牟尼像,“这些下官都看过了。只是张大人吩咐,要将人犯和证物一并带回州府”
“人可以带走,证物不行。”宋慈转过身,烛光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影子,“按规矩,重大案件的原始证物必须由办案官员保管,直至移交刑部。李先生可以抄录副本,但原件必须留在我这里。”
李铭咬了咬牙:“可张大人说”
“张大人若觉得不妥,可以行文提刑司,要求正式移交。”宋慈走到供桌前,拿起那本证物清单,翻开其中一页,“另外,这份清单还请李先生签字确认——证明今日所见俘虏十七人,尸骨三具,矿石若干,以及人犯于城一名,均属实情。”
这是把刀架在脖子上了。签了字,就等于坐实了于城的罪,也等于承认宋慈办案的合法性。不签,就是失职——知州派他来核查,他却连个清单都不敢确认,回去怎么交代?
李铭的额头渗出细汗。供桌上烛火跳动,佛像垂目微笑,悲悯地看着这场人间的较量。
许久,他终于拿起笔,在清单末尾签下自己的名字。笔尖划破纸张,留下一个扭曲的“铭”字,像一条挣扎的虫。
“多谢李先生。”宋慈收起清单,语气缓和了些,“俘虏身体虚弱,不宜长途跋涉,还需在寺中休养几日。于城可随李先生回州府,但需提刑司出具正式文书,否则本官无权释放人犯。”
“宋推官!”李铭忍不住了,“你这是故意刁难!”
“不是刁难,是规矩。”宋慈平静地看着他,“李先生也是官场中人,当知规矩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今日可以随意提走人犯,明日就可以随意处置证人。长此以往,国法何在?公道何在?”
李铭哑口无言。他盯着宋慈,这个年轻的推官穿着半旧的青色官袍,身形清瘦,脸色因连日劳累而苍白,但那双眼睛——沉静,坚定,像两口深井,能照见人心底所有的龌龊。
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张大人会害怕这个人。
不是怕他的官位,是怕他这种“不知变通”的执着。官场如戏,人人都在演,都在权衡,都在计算得失。可宋慈不演,他只认死理。而这种人,往往最危险。
“好。”李铭深吸一口气,“下官这就回州府,请张大人行文提刑司。只是”他顿了顿,“宋推官,官场不是非黑即白。有些事,退一步,海阔天空。”
“退一步?”宋慈笑了,“李先生,我已经退到悬崖边了。再退,就是万丈深渊。”
李铭不再说话,拱手告辞。走出寺门时,天已经完全黑了。山风吹来,带着秋夜的寒意。他回头看了一眼慈云寺——红墙黑瓦隐在夜色中,只有几盏灯笼在风里摇晃,像一双双不眠的眼睛。
他的随从牵马过来,低声问:“先生,就这么回去?”
“不然呢?”李铭翻身上马,“这个宋慈,油盐不进。只能让张大人想办法了。
马蹄声渐行渐远,消失在蜿蜒的山道上。
寺内,宋慈站在殿门口,看着那几盏远去的灯笼。阿措从暗处走出来,手里提着一把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