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作者都有自己的风格和魅力,很难说最喜欢哪一个。红毛老怪的作品大气磅礴,无痕公子的作品细腻动人,都很有特色。”
“没劲!”柳若瑶撇撇嘴,一脸失望,“要我说,这两个作者最可恶的就是更新太慢!我一天能看三十万字,他们加一起才三万多,根本不够看嘛!每次等更新的时候,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就是!”林悦小声附和,脸上满是无奈,“我每天等更新等得抓心挠肝的,就像在沙漠中等待甘霖一样。有时候半夜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有没有更新,结果总是失望。”
秦天额头冒出几滴冷汗。快四万字还嫌少?这些丫头知道码字有多辛苦吗!
“你们不懂,”江暮雪摇晃着食指,眼神中带着一丝得意,“精品是需要时间打磨的。像《仙逆》那种级别的作品,一天6000字已经是奇迹了。
你们不能只追求数量,而忽略了质量。好的作品就像美酒,需要慢慢品味,才能感受到其中的韵味。”
“说到无痕公子这个名字,”李书瑶突然若有所思,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回忆,“总让我想起小时候看的《武林传奇》。主角的轻功‘踏雪无痕’,那种潇洒飘逸的感觉,
和无痕公子的文风很像。而且无痕公子的作品中,也常常有一些侠义精神的体现,让人感觉很温暖。”
秦天心头一震。这本《武林传奇》是他初中时偶然在家发现大哥看的,作者戊乾。正是这本小说,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初中毕业的那个夏天,蝉鸣刺耳。秦天在家里,手指抚过泛黄的书页。书中主角董子宁和小魔女的江湖历险,让他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魅力。
书中的场景,就像是一幅幅画面在脑海里出现,自己跟随着主角经历各种奇遇,行侠仗义,惩奸除恶,看得是如痴如醉。
特别是“踏雪无痕”的轻功描写,让他做了整整两个月的武侠梦。他甚至在自家院子里用树枝当剑,模仿着书中的动作,幻想自己就是那个行侠仗义的大侠。
不过这本书好像不是很火,没有拍成电视剧,秦天也比较遗憾,多年后,秦天也了解了一些,在主角的身上看到了令狐冲道经历,郭靖的性格,张无忌的奇遇。而且传奇系列作品也比较的雷同。
不过秦天还是比较喜欢这本书,后面有时间自己把它拍成电视剧吧!现在的他有这个实力了!
而“红毛老怪”这个笔名,嘿嘿,大家都懂的。
“秦天哥哥?”李诗涵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脸上满是关切,“你怎么走神了?是不是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啊,没什么,”秦天回过神,掩饰性地喝了口酒,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想起些以前的事”。
“对了,”顾倾城突然提议,眼神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既然大家都喜欢这两位作者的作品,不如我们成立个书友会?以后可以一起讨论剧情,分享读书心得,还可以组织一些线下活动呢。”
“好主意!”众女纷纷响应,脸上满是期待。
“我要当红毛老怪后援会会长!”江暮雪举手,眼神中充满了斗志,“我一定要让更多的人知道红毛老怪的魅力,让他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
“那我负责无痕公子粉丝团。”李书瑶微笑,眼神中带着一丝温柔,“我要为无痕公子打造一个最温馨、最有爱的粉丝家园,让粉丝们都能感受到无痕公子的温暖。”
看着她们热火朝天地分配“职务”,秦天憋笑憋得肚子疼。要是她们知道两个“大神”就坐在眼前,不知道会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