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而养如婿媳、收而养如奴仆,否则臣恐有豪强以收养为名,行蓄奴之实。】
刚看完第一谏,扶苏就目露错愕:“收养子女做奴仆?”
“朕所定律法有言,养子女可如亲生子女一般承父母之遗也。”
“若豪强养子女为奴仆,豪强无惧养子女勾连合谋杀其夺产乎?”
扶苏将收养纳入法律体系的初衷是希望能让无子女或残疾的人去收养活不下去的稚子,等稚子长大之后再为老人养老送终。
如此,则老有所终,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还不需要朝廷多花一分钱。
多好的仁策啊!
扶苏可以接受有豪强收养几名义子做心腹甚至是死士,毕竟曹操等太多人都这么干过。
扶苏也可以理解有人收养儿女来给自己的亲生孩子做童养媳或赘婿,毕竟民间经常有人这么干,扶苏也乐见其成。
但扶苏却不能理解有豪强收养义子做奴仆。
他们不怕死的吗!
萧何认真的说:“仆从杀主为重罪,子弑父亦是重罪。”
“既已犯重罪,又何来的勾连合谋夺其产?”
“昔豪强无惧被仆从勾连杀害,今豪强何必忧惧被养子勾连杀害?”
“昔私仆契约到期之后,私仆便可以离府,且秦律有定,稚子之契无效,以至于豪强难以买稚子为仆从、从小培养其忠。”
“但如今豪强以收养之名纳仆从,非但能培养稚子忠于豪强,仆从更是必须终生奉养豪强,否则便是舍弃养父母之罪,当徒二年!”
“经由陛下改制之后,官仆一如既往的难得,即便是侯爵之尊,家中也只有不足二十名官仆,根本不足以支撑府邸运转。”
“万民皆已被陛下授田,豪强难得新私仆,旧日私仆亦易生二心,实不如收养子女为己所用。”
“若臣为豪强,臣便会收养数十名孤儿为养子养女,名为养子养女,实为奴仆婢女,为臣所用!”
“秦律又能奈臣何?”
萧何一句话,噎的扶苏难辩!
扶苏从来没考虑过有人会以十为单位去收养孩子。
谁没事儿闲的收养那么多孩子啊!
但如果真的有豪强收养了几十个孩子,当今秦律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同样的,李世民在大唐颁布的《贞观律》也拿他们没办法!
扶苏暗暗攥紧左拳,声音转冷:“以收养之名蓄奴仆?”
“收养数十个子女为满足一己私欲?荒唐!荒唐至极!”
“朕欲行仁策。”
“却反而会被贼子利用成为害民之策?”
萧何轻声道:“害民事小。”
“害社稷事大!”
“豪强可以收养几十个子女,就未尝不能收养几百个子女、几千个子女甚至是几万个子女。”
“养子女是否会依律奉养他们尚且不得而知。”
“但依律,一旦养父母犯下抄家灭门的重罪,几千上万名子女都会被牵连诛杀,就算只是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子女们也会为养父母遮掩其罪。”
“臣以为,陛下将收养纳入律法且以律法保护养父养母的初衷是好的。”
“但此策,理应再议啊!”
大唐,凌烟阁功臣第十六、天策府老臣、刑部尚书、勋国公张亮瑟瑟发抖。
臣不过只是收养了五百个身强体壮的儿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