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凉城,是北凉国都,更是北凉国第一大城。
林逸和宋玉途径此地,自然要好好闲逛一番。
在城东某处,有一家名为‘聚福楼’的酒楼。
此楼在当地算是排得上字号的大酒楼,特别是它的招牌酒水‘三碗倒’,更是出了名的好酒,为它揽下了不少客商。
此时正是午时用饭时分,所以聚福楼人满为患,从一楼到四楼桌前都坐满了人。
从酒楼外大街上路过的行人,都能闻到酒楼上飘出的浓浓酒饭之香,那香味让人垂涎欲滴,甚是<i css="in in-unie089"></i><i css="in in-unie023"></i>。
林逸和宋玉入乡随俗,自然免不了满足下口腹之欲。
虽然宋玉一向觉得修仙者应当清心寡欲,忌讳大吃大喝,但见林逸爱尝美食,自然愿意陪他一起品尝。
而且林逸有句话说得也很对,修仙者应当念头通达,有什么想做的就去做,才不枉辛苦修仙。
如此一来,更能抵御心魔。
若是这也不行,那也不准的,反而束手束脚,作茧自缚。
两人挑了个二楼靠街的桌子坐下,林逸一口气点了八道招牌菜,并在店小二极力劝阻下,硬是点了四碗闻名遐迩的‘三碗倒’,他不信邪。
宋玉简单吃了几口,便搁下筷子,陪林逸闲聊。
突然,身后传来喧哗之声,让她忍俊不禁起来。
“嘿嘿,诸位有所不知,这灵根和灵根也是有很大差别的,比如这次哥儿几个特意去曹家测了这曹家你们或许不知道,但是你们一定听说过曹岳,他可是烧水不用柴火的仙师”
“黄胖子,你又在吹大牛,哪有仙师还要烧锅的啊?哈哈”
“去去去,王麻子你懂个屁,别打岔听本大爷说!”
一位膀大腰圆的小胖子正说着来劲,见被别人打断,立马抬腿踹了对方凳子一脚,然后将脚踩在凳子上。
“行行行,你说你说。”满脸麻豆的青年抿了一口美酒,用手抓了把花生米,边吃边听。
“我们几百号人一起去曹家测的,你们猜怎么着?嘿嘿,只有我和杨二有灵根,以后我俩就是仙师了,你们都不配和我们坐一桌而且啊,曹岳说我有金木水火土五个灵根,而他杨二只有水火木土四个灵根,以后我是大仙师,他只能当小仙师,哈哈杨二,莫要气馁,能当仙师就不错了。”
小胖子边说边拍旁边黑衣青年的肩膀,满脸喜色。
黑衣青年则是耷拉着脸,只顾低着头喝闷酒,很是郁闷的样子。
“黄兄,我听的咋和你不一样,好象有人说灵根越少越好,单独一个灵根的才是天才中的天才…”
这时,人群中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
“去去去,你懂个啥?信不信本仙师揍你!”黄胖子立马板起脸,插着腰说道。
听到众人谈论,林逸莞尔一笑,夹起一块糕,塞到宋玉碗里:“来,这位天才中的天才,尝尝这块桂花糖蒸的栗粉糕。”
宋玉白了他一眼,低头轻咬起来,露出满意的微笑,一时间妩媚无限。
黄胖子一听旁边有人喊天才,立马凑了过去,结果却瞧见了一位大美人,不禁露出几分痴迷之色。
而旁边一众凡人,目光也随之而来,瞧清宋玉的模样后,全都或多或少露出一分火热之色。
此时的宋玉,其实面容都幻化过了,但那恬静温婉的气质,还是令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