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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也神色凝重了几分:“上古秘境、仙家洞府、乃至阴司地府投影,往往蕴藏大机缘,亦伴随大恐怖。以往各自探索,或因信息不通而徒增伤亡,或因争夺宝物资讯而反目成仇,甚至因冒失行动引发不可预知之灾难。此类教训,不胜枚举。”
他沉声道:“故提议:其一,任何成员发现未知秘境,需第一时间向议会报备基础信息,不得隐瞒。议会将根据秘境危险等级,决定是否公布、何时公布、以及探索的基本条件。”
“其二,探索秘境,鼓励组队合作,利益按约定分配。严禁在秘境之内对同伴下手,违者将成为议会公敌,各方共诛之!”
“其三,若遇涉及重大因果、可能引发连锁灾难之事物(如强大封印物、异界通道等),需优先上报议会处理,不得因私利而擅动。”
“其四,议会将逐步建立秘境危险等级档案与探索手册,共享经验教训,减少无谓伤亡。”
这几条公约,直指以往秘境探索的诸多弊端,尤其是严禁内斗和上报危险物两条,得到了几乎所有代表的拥护。毕竟,谁也不想自己在秘境中辛苦寻宝,却要时刻提防来自背后的刀子,或者因为某个蠢货动了不该动的东西而大家一起陪葬。
但关于秘境信息报备和利益分配,又引起了争论。
东海散修联盟的代表,一位金丹后期的老散修皱眉道:“王真君,若我发现一秘境,辛辛苦苦探明部分情况,却要立即上报,岂非为他人做嫁衣?这探索积极性从何而来?”
王也答道:“报备并非要求立刻公开所有细节。发现者可享有一定时限的‘优先探索权’。在此期限内,议会可提供部分支援,发现者亦可自行邀请盟友。时限过后,再根据秘境价值与危险程度,由议会决定是否纳入公共探索序列。此外,对于提供重要秘境线索者,议会本身也会给予功勋点奖励,可兑换议会宝库中的资源。”
这番解释,兼顾了发现者的利益和公共安全,算是取得了平衡。
会议从清晨持续到日暮,各方代表就两条公约的细节进行了反复的磋商、争论、妥协。王也作为主持者,并未独断专行,而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引导讨论,只在关键处一锤定音,展现了高超的掌控力和公允的态度。
最终,在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棂洒入大殿时,《东方修真议会资源分配暂行条例》与《秘境探索共同公约》的核心框架,总算得以确定。
虽然只是初步的、粗线条的框架,还有许多细节需要日后完善,但无疑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为这个新生的联盟奠定了最初的规则基础,使得“东方修真议会”不再仅仅是一个空泛的名号,而是开始有了实质性的约束力和行动准则。
所有代表都在两份由特殊玉简制成的公约草案上,留下了自身宗门的精神烙印,以示认可和遵守。
看着玉简上那一个个亮起的精神印记,王也心中微微一定。
整合之路,虽漫长,总算看到了一个正式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