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读之前躁动的教室一下沉寂。
完全是被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式反应。
直到门边放哨的人瞧清面前是个不认识的同龄男生,响指打了个信号,众人这才笑骂着恢复常态。
“我靠,兄弟哪个班的?别搞。”
“就是就是,找谁啊?”
七嘴八舌的问题。
男生有点腼腆,看起来就不像是个会经常串班找人的性子。
恰逢有好事者瞧见他右手握拳紧捏着的黑色折叠伞,立马吹了声口哨逗他:“呦,伞不错。”
然后插科打诨道:“这是看上我们班哪个漂亮妹妹准备联姻的节奏啊,聘礼都送上门了。”
“没有,”男生被打趣得满脸胀红,连忙摆手解释:“不、不是我。”
“是——”他紧张到结巴,后面的名字倒是说得利索:“林星泽。”
三个字,吐字清晰。
犹如自带一股魔力,吵闹无比的教室又一次回归短暂安静。
时念掏出课本,抬头。
“他让我把这把伞交给刚进来的那个女生,说是自己随便买的,不喜欢,就当送她了。”
男生仔细回忆了一下,学着林星泽的口气,尽量一字不差还原,硬邦邦地补充两个字。
“不谢。”
“……”
静。
还是静。
两秒后起哄声爆发。
于婉顶着大家八卦的眼神低调起身,垂头,走过去接了。
那点因他拒绝而泛起的小别扭很快就荡然无存。
她甚至开心想着,或许他之所以装不懂,当真是由于,他待她与之前不再相同。
身处一片笑闹声中。
时念默默敛眸,发现摊开的书页上赫然出现了几道无意识的油墨划痕。
乱糟糟一团,纠缠不清。
像极了她此刻无厘头的心绪。
兀自沉默一阵子,时念烦躁提笔。
冷脸在那块鬼画符中央,打了个叉。
-
周五。
时念放学后没回去,独自到车站买了两张连坐的大巴票,搭车前往隔壁C市的江川镇。
小县城。
她父亲时初远去世之后,目前就剩奶奶一个人住在那儿。
郑今和时初远婚离得早,基本从时念七八岁开始,她就跟着郑今到了A市奔波讨生活。后被于朗瞒着自家老婆当作外室偷养了近十年。
也就是去年年末。
一直熬到于婉的母亲厉芳病死,于朗才敢灰溜溜地接了人进门。
其实论起郑今、时初远和于朗这三个人之间的陈年旧瓜。
倒也不难讲。
大概友情中总逃不过铁定律时三角关系。
打小长起来的青梅竹马,两个男生既是兄弟,又是情敌。
不得不说,郑今长得也是真漂亮。不同于时念的文静柔弱,她的美仿佛生来就带了攻击性,是属于妖冶那一挂。
收拾打扮起来,半点不比那些豪门阔太差。
相较而言,时念容貌的确也是美,但多多少少就被时初远的书卷气弱化了一点。
一般在童话故事里,狐狸都是喜欢书生的。
现实却不是。
郑今是个有野心的人,她从来都不愿意将漫长人生拘泥于脚下的方寸之地。
偏巧。她的野心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可以去与之相配。于是便选择了用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去快速解决矛盾。
于朗家条件没有时初远好。父母都是没文化的大老粗,不怎么注重教育,养出的孩子也是个文盲,白搭一身腱子肉。
但幸好,基因彩票。
年轻时长了张混不吝的脸。不算帅,但身材足够硬朗壮实。
忘记是哪次邻市举办中学生体育竞技比赛,厉芳作为对方拉拉队的领队,一眼就相中了球场上的于朗,赛后当即红着脸去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