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是蛇类活动的高峰期,但在阿勒泰地区,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见到。
这玩意儿,多少有点诡秘的意思,不经意间,总能在草丛、石缝或一些小道、大路上突然看到,将人吓一跳,可专门去找的时候,又踪迹全无。
北方的蛇,比南方的要少得多。
白志顺将那个泡了五个蛇胆的罐头瓶送到周景明手里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有三条是那次你被吓到的那种蛇,还有两条我看不出来,都不大,看样子没什么毒性。”白志顺在将罐头瓶递到周景明手里的时候说:“不要嫌弃,我弄得很干净,泡上一段时间,时不时喝上一小口,对身体好!”
“谢谢啊顺仔!”
周景明摇晃着罐头瓶,五颗蛇胆在酒水里打旋,知道他肯定费了不少精神才找到:“跟着我在矿点上,做得还习惯吗?”
“习惯……大家对我都很好!”
白志顺冲着周景明笑笑:“我知道,周哥跟大家伙打了招呼,他们都很照顾我。”
他虽然看上去憨厚,但可不是真的憨,很多事情心知肚明,不然也不会惦记趁着休息的时候,去专门找蛇,泡蛇胆酒,他清楚周景明对他是真好。
“是你自己干活卖力,又听话,所以大家都喜欢你!”
周景明跟着又问了一个问题:“今年淘金结束,你有什么打算?是回老家还是……”
他盘算过,自从将白志顺领到小半岛上来,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除了休息,外出买物资以及天阴下雨的耽搁,白志顺手里分到的金子应该有三百一十六克。
这个很好计算,周景明知道自己这三个月的金子一共是九百四十八克,是手底下这些淘金客的三倍。再加上抢占李国柱他们矿点那帮人的赔礼,白志顺手里应该有三百九十三克。
对于一般淘金客而言,这是一笔不少的钱,按照现在金贩子给出的最低价一克三十块钱来算,除掉花销,至少也有一万一千块。
这是一笔不少的钱,回到农村老家,那妥妥的一个万元户,这年头极其少见很有份量的万元户,已经算是淘金暴发户了。
这也是周景明没想到的事儿。
小半岛含金层表层的出金量勉强还行,中层达到了富矿的标准,而最底层的泥沙中,金子更富,几乎每天都会淘出好几颗金斗子,偶尔还会出块小狗头金。
招揽来的这帮人,可算是享福了。跟着干上这几个月,每个都成了万元户,最早跟着的那几个,手里的钱更多。
周景明之所以这样问白志顺,那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的一笔钱,对白志顺来说,已经够盖房、娶妻、置办不少产业了。
他不想白志顺继续跟着自己,再出现上辈子那样丧命的悲剧。
而且,他手头的钱太多,容易惹人眼红,以他憨厚的性子,很容易吃亏上当。
周景明觉得,他这个时候回去,很合适。
“你……不想要我干了?”
白志顺犹豫了许久,低着头,小声地问了一句。
“不是,顺子,我绝对没这个意思。”
周景明酝酿了一下措辞,将自己的想法跟他说了一遍。
顿了一下,他语重心长地说:“在淘金河谷里,也就顶多能呆上一两个月了,越接近今年结束淘金的日子,外面会越乱,这个时候走,对你来说,是最合适的。”
“可是……可是我觉得跟着你做很好,至少比回到老家强,我可以不分那么多金子,我可以保证很听话,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不要赶我回去……”
白志顺神情异常纠结:“我……我走到哪里都有人嫌弃,只有你不嫌弃我,还那么照顾我。我真不想回去……
看着他眼巴巴的样子,周景明心里多少有些不忍,但还是硬起心肠:“顺仔,你听哥一句话,回去吧,拿着这笔钱,好好盖个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