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来不及了。
火焰吞噬了整个房间,两个人赶紧往外跑,却在踏出房门的一瞬间,被一双黑手拉住,将两人拉回房间里,门自己关上了,任两人如何撞那门都没任何效果。当两人回头再看那女人,明明在床上躺着呢,那刚才抓他们的黑手,就不是她。
最后,火焰引起酒店报警装置,等灭了火之后,警察在房间里发现了三具尸体,经过调查,两具男性尸体是本地警察局刚上任的警察,那个女人怎么查都没查到信息。
这一切只有我看的到,何曼是看不到的。
没想到原酒店居然发生了这么一桩惨案。
其实抓住那两个警察的手,是女人孩子的,就是刚刚在我门外哭的那个小男孩,他被两个警察捂晕了,起火之后直接把小孩烧死,他变成厉鬼,将两个人渣困在房间里,最后都死在里面。
其实那小孩的尸体也在酒店里,但在他们的文化中,小孩死亡可比大人严重多了,酒店管理人员将那具小孩尸体裹了起来,叫人扔走,等警察到的时候才只找到三具尸体。
既然小男孩已经报仇了,为什么还来找我哭泣呢,心愿已了的鬼魂,应该早就投胎了。
我带着曼姐,走出酒店,那个小男孩的鬼魂就在马路对面等我。
何曼这时候说:“小妹,你让我也看看。”
“你确定,这可不比在香港,一会可能会看见非常可怕的事,你没见过,可能接受不了。”我说。“放心吧,我胆子大的很。”何曼自信的说。
我其实也就是吓吓她,因为生人一般是不能见鬼的,会有损阳气,轻则精神不佳,重则走霉运。见她如此坚持,我只好答应她。
“只有三个小时的效果。”我用手掌在她眼前一抹。
等她睁开眼睛,看到对面浑身发黑的小孩,虽然没发出尖叫,但手还是紧紧拉住了我的衣袖。看来她胆子确实很大。
我拉着她的手腕,跟上小男孩。
小男孩在马路上走两步就回头看我们一眼,去的方向,十分眼熟,这不就是我们刚才回来的那条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