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历史军事>穿越吕布:草根活该被看不起?> 第44章 与袁术的契约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44章 与袁术的契约(1 / 2)

第四十四章与袁术的契约

袁术自己有很大的野心,如果有机会,他甚至有染指皇位的想法。这一点,他自然不会对吕布明说,但他也表明,等天下大乱的那一天,相比于名声,更重要的是谁能立下功绩,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

如果袁绍在赌清流派士人重新崛起,袁术就在赌天下大乱时自己能趁机做大,他所养的门客,并不是为了名声,而是在等待那个让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

因此,袁术的门客中,并不要求对方一定是清流派士大夫,他接受浊流派,也接受没有背景的寒门,只要袁术的主观评价认为对方有一技之长,就会收为麾下。

说实话,如果单看袁术的理念,无疑比袁绍更加开明。但理念归理念,实际怎么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看刚才袁术考验自己的那一套,上来就让自己的两个门客抄家伙找自己“切磋”,这就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

即,袁术虽然愿意将寒门收为自己的力量,但却并不会真的礼贤下士,仍然把自己当成绝对的主子,把手下当作奴仆驱使。袁术的公子哥做派,注定了他对寒门的吸引力也十分有限,甚至即便是寒门出身的士人也会觉得投奔袁绍是更好的选择。

袁术无疑因此产生了危机感,他自认为已经折节下士,并且只要对方有才,就愿意将其收为麾下,但更多的优秀人才还是愿意去结交袁绍。

长此以往,即便天下真的如袁术预期的那般出现大乱,袁绍也比他袁术更容易抓住被提拔的机会。

“奉先,你很有才干,我很欣赏你。像你这样的人才,正适合成为我在乱世中一步登天的助力。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在此达成一个约定。

我会利用袁家的资源帮你维系地位,并让你更容易爬到高处,而你则需要向我效忠,以我为主公,在朝中与我共进退。”

袁术提出了这个要求。

实际上,袁术的这种要求,在东汉时期并不罕见。在汉代,并不是只有皇帝才可以有臣子,君臣关系也不仅限于皇帝一人。

一些其他的关系,也被社会的道德观认为双方应该履行君臣的义务。比如,师生关系、察举与被察举关系、开府官员与从属官吏的关系等。

实际上,不光是这些关系,在汉代,任何高位者向低位者提供权力,或获得权力的晋升渠道,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提供,都会被认为两者建立起了类似于君臣的关系。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权力只会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在汉朝,当官的第一步,不是被察举,就是先被征辟为属吏,再借由立功被朝廷征辟,而不存在普遍性的选官考试。低位者只能通过受到高位者的赏识,才能得到晋升,而高位者提拔低位者或是给予其立功或升迁的机会,本身也需要低位者以自己获得的权力回馈给自己。

正因为权力是依靠高位者对低位者的选拔来维系的,所以社会中也自然衍生出了受到提携的低位者应该回馈高位者,甚至以君臣之礼相待的共识。

而由于儒家的义理思想,最初让自己走上仕途,与自己建立君臣关系的故君,往往要被视为恩人,记一辈子。因此,基本这种关系一旦形成,就不会因为之后朝廷的调派而解除,而是会持续终生,这种也被叫作故吏。

形成君臣关系之后,君抛弃臣是不义,臣背弃君是不忠,这种道德上的义务会持续一生。

比如,当吕布代理县长职务时,从属于他的魏续等人是吕布的属吏,他们跟随吕布立功打仗,获得了赏赐,这就是权力的让渡,魏续等人称吕布为主公就是将吕布视为君主。即便吕布后来调离了,他们也是故吏,根据曾经受到提携的程度,当吕布需要时,他们再来为吕布效力,这就是履行故吏与故主之间的君臣契约。

虽然即便有服从义务的开府官员与属吏之间,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