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一番。
莫素云知道得手了,将右手的苗刀换到左手,改握长钩刀,用来砍路上的灌木和刺藤。
适才苏岩只顾着追鹿,手臂哪怕有袖子护着也被划了几道细血口,此刻才痛起来。
苏岩让她背着枪,自己先拿着长钩刀一路砍了过去,来到小松身边。
二人来到近处,毛冠鹿全身披着青灰色的粗毛,嘴唇、耳朵有不少的白色被毛,腹部和尾部的白色更纯净。
其皮毛甚粗,没有像梅花鹿那般细腻。
它体长一米出头,肩高有五十多公分,约莫有五十多斤。
它嘴下有两颗较长的尖牙,长度在四公分左右,黄白色,有暗红色的血迹残留,嘴角以及头上也沾了一些血迹。
它头顶两端生出了很矮的鹿角,化成骨质,两角之中有一小团黑毛,盖过头顶,故曰毛冠鹿。
“这个好大呀!!!阿岩,它本身是不是受了一些伤?”
莫素云见到它臀部有几道血口子,较为细长,许是别的毛冠鹿的尖牙划伤的,显然不是鹿弹里的十颗弹丸干的。
一号鹿弹用于打几十上百斤的鹿和中型野猪最为合适,另一种常用的子弹是七号的鸟弹,威力最大是独头弹。
独头弹一枪放倒一百七十斤的野猪,其重量也是华南地区最大的野猪。
苏岩向她点点头,说道:“刚才那些伤口都是它的吧,它牙齿本身就有血,应该也给别的雄鹿留下一些伤口吧,不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鹿给我们打。”
莫素云将枪放置一旁,用手中的长钩刀打理了一下附近的树枝,说道:“够啦,有一只还不满足啊,你看看这个鹿多少肉了。我们把它熏干,弄成腊肉就能放很久。”
苏岩决定将鹿杀了,吹了一个口哨,过山风先吹了过来。
不一会儿,过山风的声音从后方传来,很快跑了过来。
毛冠鹿的皮比较硬,苏岩裤袋里面的藏刀不大好发力,从而选择用苗刀来开个口子。
他对莫素云说道:“素云,等下你把水壶取下来,鹿血不能错过啊,好东西,新鲜的泡酒,凝固后面就晒干、磨成粉。挂袋我包了一小包盐,等下放下它就能凝固起来了,不然没有条件保存。”
莫素云想起今天整理骝马挂袋的时候,摸到有一个较大的塑料瓶,她想着上岭的时候用来喝水,便没把它拿下来。
早上找的那片岭有很多林泉,一直没用上瓶子。
她深深点头,回应道:“大嫂昨晚借了一个瓶子我,两个加起来能装更多的鹿血,不会浪费太多。”
说完她便回去牵马,大哥家的马还在被她绑着,还好是绑着,不然方才那两声枪声能给它吓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