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午饭,餐桌上是李默喜欢吃的血鸭,以及一盘蒸的油光发亮的腊肉,还有些冬天的蔬菜。菜香四溢!
血鸭是这儿地道的特色菜。
不同于啤酒鸭的做法,炒熟的鸭肉通常需要倒入未凝固的鸭血以及水酒。
混合着酒香肉香,辣椒放足,让人欲罢不能!
吃饭的时候,赵春芳不停的给儿子夹菜,话题从李默的工作一直聊到吴二毛的身上。
赵春芳平时就不耻他的为人,老姐妹跟着他算是吃了一辈子的苦。
“吴二毛听说在莞城偷了人家工厂里几千块钱的布料,是不是真的?”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
李默点点头,“嗯,人赃俱获!”
“活该!”赵春芳像是松了口气,道:“这下畅畅和她妈可算是能过上好日子了!”
“听你说…过完年她会把凤琴也接到莞城去?”
“是的,妈。”李默扒拉着碗里堆成小山的腊肉和血鸭,点头道,“苏畅姐那边工资不错,养活她自己和苏姨绰绰有余。”
“况且,我也给苏姨介绍了一份打扫卫生的活,活儿不重,就是扫扫地、收收垃圾,工资还行,一个月也有几百块。”
他咽下嘴里的饭菜,放下筷子,目光认真地看着父母:“爸,妈,要不……你们也跟我去莞城得了?“我现在能赚钱,你们也可以享享清福。”
“不去!”李天德的拒绝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犹豫。
“去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干啥?鸟语都听不懂!”
“我在这过了几十年,闭着眼睛都知道哪条路通哪块地!”
“去城里喝口水都要花钱买,喘气都不自在!不去不去!”
李天德的反应完全在李默预料之中,就像千千万万个舍不得离开故土的父辈一样。
李默连忙道:“你们要是怕无聊,我也可以在莞城给你们找一份清闲工作打发时间。”
“那也不去!”李天德语气固执,“城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
“在这儿,院前院后都是自家地头,闲了种点瓜果蔬菜,累了坐门槛上抽袋烟,跟左邻右舍说说话,自在!去城里?怕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着!憋都憋死!”
“人离乡贱!老祖宗的话错不了!”他又重重地补充了一句,端起酒杯狠狠灌了一口,仿佛在给自己坚定的决心加码。
赵春芳偷偷扯了扯李默的袖子,压低声音,带着一丝无奈和劝解:“小默啊,你爸……你爸他在这地方待惯了……离不开。”
“再说了,家里这房子、这地……总得有人看着吧?都跑了算怎么回事?”
李天德虽然没再吭声,但紧绷着脸,闷头喝酒吃菜,用沉默表达着最坚决的抗拒。
李默早就猜到了老头子的态度,无奈的笑了笑:“行行行,不去就不去。”
他随即话锋一转,目光扫过这简陋陈旧的红砖房。
“不过,爸,妈,你们看咱家这房子夏天热得像蒸笼,冬天冻得像冰窖,我琢磨着,等过了年开春,咱家把这老房子推了,在原址上盖个新楼房怎么样?”
“盖新楼?”赵春芳的眼睛瞬间亮了!
李天德夹菜的动作也停住了,抬起头,布满皱纹的脸上闪过一丝意动,但更多的是犹豫和不舍。这老房子虽然没过多装修,但毕竟是他一砖一瓦亲手参与建起来的。
承载了十多年的记忆。
推了?
“对!”李默语气肯定,描绘着蓝图,“盖个两层半的小洋楼!”
而他一早就想好了理由,促使父母同意。
“盖好了新楼,也方便我娶媳妇,而且你们守着家,也得住得舒舒服服的,对吧?”
娶媳妇?!
李天德原本紧蹙的眉头猛地一松,端着酒杯的手都顿在了半空。
刚才对老房子的那点不舍,在儿子终身大事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