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看着小今仰起来的那双充满了真心关切的圆眼睛,她根本忍不住,抱住面前的小小一团就哭得天昏地暗。
小今身上很香很暖和,很乖地让她抱,还用脸颊轻轻地蹭她的耳朵,夸她闻起来很像焦糖布丁:
“我做焦糖布丁很拿手,一点气泡都没有,糖色熬得可漂亮了。等你不难受了,我就带来给你吃,好不好?上面给你打新鲜做好的奶油,再加一颗我自己做的糖渍樱桃!一整盘都给你,不要难过了。”
这之后,每次有好到她只想独吞的兼职,向鸥都会记得告诉小今。
两人很快熟悉起来,向鸥就开始经常地想要约小今出来玩。
小今对她不喜欢的人从来不假辞色,但很不擅长拒绝她喜欢的人。
只要向鸥夹一夹嗓子地求她说“陪我出来玩吧”,小今就会把脑袋从她那片仿佛一辈子也读不完的文献堆里拔出来,摘掉防疲劳眼镜,天南海北地陪她玩。
但是,这有前提。
那就是陈仲尔没有在需要她。
“不行。我马上就要回去给陈仲尔做饭了。”
“不行。我晚一点得去给陈仲尔买东西。”
“不行。明天我就要陪陈仲尔出远门。”
陈仲尔是第一位。
陈仲尔是最重要的。
——虽然除了在拒绝她时、小今从来都没有主动提过陈仲尔,但在向鸥看来,小今浑身上下都在告诉别人这两句话。
所以,在又一次听到小今说“今天晚上陈仲尔会开始通宵画画,我要回去给他做宵夜”时,向鸥没忍住问了出来:
“你就这么喜欢他吗?”
真的只是一瞬间。
小今的鼻尖,从头发里露出的耳朵,还有连接着鼻尖跟耳朵的那片眼下薄薄的皮肤,忽地全红了。
可爱得不得了。
但她嘴上说的却是:“我不喜欢他。”
她说:“我只是觉得他好看。”
“那不就是喜欢吗?”
向鸥看着小今因为害羞和逞强而抿起来、显得更加肉乎乎的嘴唇,心脏软得一塌糊,本来想揶揄她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最后,她只是轻轻地两手捏住小今饱满的脸颊肉:
“你就差把喜欢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那……”
小今小声问。
“你觉得,陈仲尔知道吗?”
接着,她就跟她讲了好多她跟陈仲尔之间发生过的事。
比如,她最开始在奶茶店兼职时,遇到口音很重的客人,心里也很慌,只是绷住脸在强装镇定而已。
等回了家,她就会很详细地跟陈仲尔讲她今天遇到的事,说她觉得自己哪里没有做好。
陈仲尔总是会专心致志地、一直点着头听她忐忑地把话说完,然后拿起奶茶店的饮品单,装作客人,陪她练习。
从点单到按步骤制作饮品。
一遍又一遍。
不厌其烦。
他很神奇地各种地区的话都会说一些,还会演各种性格迥异的人。
几乎每一次,事情都会从冯今毕反省学习变成和他一起玩,最后变成她跑去厨房调一些配方奇奇怪怪、但喝起来口感很好的饮料,两个人一人一半。
等饮料喝完,不管那天有多累,她都感觉不到了,只剩下了开心。
而且,每次只要她应对得好一点点,他就会不停地夸她做得好。
冯今毕觉得,如果那些夸奖可以具象化,那她的手心里肯定已经被他贴满了小红花!
在他的表扬下,冯今毕越来越有自信。
她开始觉得自己就是做得很好!就是很值得被夸!
所以后来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客人,她都发自心底地不会再慌了。
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听完后,向鸥沉默地了好一会儿。
她觉得,这根本不是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