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还如此盛情款待,他自然就借坡下驴答应了下来。
这一切的结果都在曹魏达的预料之中,事情结束了,他就没再费神想这件事。
他现在考虑的,是接下来的刺杀行动。
车子缓缓行过沙井胡同,就在准备出沙井胡同的时候,曹魏达出声道:
“师傅,就在这儿停吧。”
黄包车夫很是听话的停了下来,没有询问半句废话。
在接了车费后,道了声谢,拉着空车就往自己的宿舍方向跑去。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距离天黑已经不是太远,他得赶紧回去了,天一黑,可就实行宵禁了。曹魏达伸了个懒腰,款步走向芝麻胡同。
隔着老远,他就看到了原本佟麻子的房子竖起的门头。
余光里,瞥见了斜对面的一家四合院。
“这家应该就是沁坊居东家严振声家吧,说起来,我弄死了佟麻子,还为严家解决了个未来的仇人了。”
沁坊居是家专门做腌菜生意的,因为口味好,价格也算公道,在底层百姓里还是非常有知名度的。这年头物资紧张,天天啃那些难以下咽的食物,一碟便宜又好吃的下饭的腌咸菜,就是个非常好的选择。
说起严振声,他的脑海中就不禁浮现了牧春花的身影。
“这位可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啊 ...”
牧春花的父亲早年做生意,供她读到了初中。
别看只是个初中文凭,在这个文盲率居高不下的年代,这个学历已经非常不错了。
再加上她父亲从小细心呵护、关怀备至,虽然家境不算殷实,但心气却不低,又经过了新世纪的教育,这个时候是绝对不会给别人做小的。
后期之所以答应给别人做小,完全是因为她父亲生病,需要大量钱财医治。
后来听说必须得有盘尼西林才能救治,更是扬言,谁能拿出盘尼西林,她就给谁当小,这才让严振声给捡了漏。
对于这个内心坚韧、勇敢,有勇有谋,又有情有义的女人,曹魏达还是相当有好感的。
有机会能收下,他自然是不想错过的。
“现在还不是出手的时候,等时机到了,咱老曹就又能娶一房姨太太的.. . ..”
乐滋滋的想着,眼神锁定了下方向,脚步转动,拐进了一条小胡同里。
他打算从后门进去,顺便查看一下地形。
宅院的后门在一条小巷子里,对门是一条小胡同,平日里并没有多少人走动。
尤其是太阳逐渐西下的时候,就更是人迹罕至。
可刚走到后门小胡同里,他就停住了脚步。
“这条胡同堵了,不通,赶紧走!”
看着拦在胡同口的人,曹魏达忍不住蹙了蹙眉头。
这话他自然是当放屁听,胡同就算是堵着了,跟你有鸡毛关系?
看对方粗衣短打的装扮,以及脸上隐隐透着的凶悍之气,他就知道这人绝对是混社会的。
“行,知道了。”曹魏达不置可否的回了一句,扭头就走。
他的余光瞥见,这条本来这个时间应该人迹罕至的小胡同,此时竞然多了十好几个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再想想这帮人隐隐站里的位置,他的心里就忍不住骂娘了。
妈了个巴子的,这不真是他打算走的原本佟麻子,如今他宅院的后门附近吗!
因为晚上去北平饭店情况,所以他身上没有穿警服,只穿了一身得体的衣服。
他的个头不矮,再加上脸嫩,很容易让人以为他是学校的大学生。
似乎是觉得自己抖了威风,拦路的那人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笑来,跟自己的同伴挑了挑眉。
胡同里立马传出一阵笑声,不过笑声马上就被一个满脸坑洼、络腮胡的人给瞪住了。
“笑你妈的笑,全都给我把胡同口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