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科技股票,成交金额1253余万元。
6月26日,《重组置换公告》发出后,张建华、姚锦飞将手中股票陆续卖出,非法获利386.51万元。姚四俊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姚锦飞、张建华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该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本会决定:
1,罚款姚锦飞100万元。
2,罚款张建华100万元。
3,对姚四俊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4,终止美锦集团与凯诺科技的资产重组审批流程。]
当凯诺科技股民看见《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处罚,顿时两眼一黑,他们脑海又想起了那位故人。
[马稻成功]:罚款就罚款嘛,终止资产重组审批流程,这踏马不是喊停借壳上市吗?
[云朵煲汤]:完了,凯诺科技停牌就算了,还被终止借壳,这要是复牌,不得跌出屎?
[小呜鸣]:富春路!我日你姥姥的富春路!上次莱茵生物,他跑了就停牌调查,这次凯诺科技,他跑了就内幕交易,我怀疑是被富春路做局了!
[超级大傻蛋]:天杀的富春路,你没良心啊,这次真被富春路做局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同样关注到这件事情的张扬看见评论区内容瞬间懵了,姚四俊、张建华和姚锦飞内幕交易,这都可以把账算到他头上?
这还有天理吗?
这还有王法吗?
这还有人性吗?
不过张扬更想吐槽姚四俊,内幕交易都不知道找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居然告诉长子姚锦飞,真不知道怎么想的。
但也有一种可能,是姚锦飞蠢,瞒着自己父亲进行交易,被证监会一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