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
看着面前明明比自己还要矮小,但却无比伟岸的身影,哥达根本不理解莫德雷德在说什么,只能紧紧握住那只强而有力的狗爪,生怕自己掉下去。
羊吃狼本就是天经地义的,现在羊大人不吃我们了,还给我们一个活下去的机会,那我们应该感恩戴德才对呀。
这不是哥达一个人的想法,是千千万万个狼族的共同观点,是在长达800年的奴隶生活中产生的奴性。“你吃过肉吗?”
“什么?”
鲁斯的声音从右边响起,黑白配色的毛皮柔顺丝滑,即便他已经承认自己是一种名为哈士奇的狗,但那翠绿瞳孔却比哥达这个狼人更像狼。
哥达感到了恐惧,尾巴也不禁缩了起来,又是一双强而有力的狗爪伸出,狠狠捏住了他的嘴筒子。“你没吃过肉,甚至没有见过血,但我见过,而且不光见过,还喝过。
那是我第一次狩猎,名为恐狼的怪物想要弄死我,但我不想死,所以我杀了它,食其肉饮其血,用它的一切为我提供生存下来的养料。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猩红液体流过我喉间的感觉,自此,我成为了狼,而你虽为狼身,但却没有半点狼的野性。”
“所以,你想吃肉吗?”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哥达还在恐惧,但他看见了莫德雷德与鲁斯眼中的怒火,不是为他无法做出回答愤怒,而是一种哥达无法理解的情绪。
“我,我不想死。”
“好,既然你不想死,那就证明给我们看。”
庞然巨力袭来,哥达不受控制的被甩回高台,他瑟缩着脚步,想要再次跪下,这是长者教导给他的生存之道,只要跪下以示臣服,那他们就可以活下去。
可不知为何,哥达脑海中却出现了那种眼神,他还是不理解,他只想活下去,这又有什么错?是啊,只要是生命,生存永远是第一要务,在习性的驱使下,膝盖逐渐弯曲,离那地面越来越近。在这一刻,哥达好像明白了什么,那眼神根本不是愤怒,而是冷漠,冷漠到连愤怒这种情绪产生的必要都不愿施舍。
他看见了,看见了无数狼族被剥皮充草,看见了他们离开养育自己的草原,被丢到这个暗无天日的世界。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明明我们什么都没有做错,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们只是想着活下去啊!”无力之下燃起的是怒火,哥达想要站起来,但他却根本做不到,只能一点点看着自己的膝盖离地面越来越近。
或许这本不应该燃起的火花会就此熄灭,正如狼族被永世奴役的未来。
但命运就是如此奇妙,一根狗腿破空袭来,狠狠踹在了哥达身上,直接踹断了他的狗腿,让他张口闭眼,反身摔在了地上:
“特码的,我都说了,再让我看见你跪下,我就踹断你狗腿。还敢哭,你把眼泪给我缩回去,不然我就踹断你另外一条狗腿。”
眼泪止不住的向外涌出,但疙瘩却露出了笑脸,可惜嘴角还未扬起,就被剧痛扯成了又哭又笑的怪异模样,成为了一个张嘴闭眼男。
毕竟莫德雷德说一不二,是真下黑手啊。
“老大,我想吃肉,我想像你们一样成为一个盖世狼人。”
“哦,这小子竟然开窍了,不过你说错了,老大我不是什么狼人,按照生物学分析,我们兄弟二人是狗,是犬人!”
在这个狼狗不分的时代,哥达不分不清什么是狼什么是狗,不然就会清楚,要想分辨狼和狗,首先要看尾巴。
摇晃速度慢的是狼,晃太急的是狗,弯曲的是狼,顺直耷拉下的是狗,其次就要看额头,后凹平整的是狼,前隆圆润的是狗。
但好在哥达爹妈死的早,估计也是做成饲料被吃了,放在哥谭能和蝙蝠侠凑成一对儿,没有九族可以杀,无法选中。
“好小子,既然你想吃肉,那我就成全你,看你现在瘦的跟个麻杆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