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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山月的第一反应是,她要把他的眼睛挖下来。

或者把他的手砍掉。

初中的时候有同学为了追求刺激,趁课间躲在教室角落用手机看限制级血浆片,冯山月好奇看了一眼,当天连午饭都吃不下。

现在她却回想起那个红白交织、潮湿而血腥的场景了。

一边是因为血肉模糊而恶心,一边是发泄带来的刺激快感,冯山月弯下腰撑住膝盖,干呕了一声。

郑海阳连忙来扶她,肩上的书包滑落,撞到她小腿。

他索性把包扔在地上,极为烦躁地去翻那本拿错的练习册,却发现上面没有写名字,只在前几页有潦草的字迹。

郑海阳转头要回居民楼,打算直接问梁阿姨知不知道另一个落下练习册的人是谁。

他说,一旦找到那个人,他一定揍得他站不起来。

冯山月却把他拽住了。

小区附近有地方在施工,电钻声突突地响着,她的额角也跟着突突地跳。

不能使用暴/力。

限制片之所以被限制,是因为现代社会中杀人犯法,暴/力不被社会道德提倡。

人天生的攻击性被后天的社会化限制,一旦理智回笼,如同辩论赛开场,无数自我说服的理由在冯山月的脑中涌出。

比如,换位思考一下,他只是自己私藏了这幅画,并没有打扰你,如果你没有发现,它无法对你造成伤害。

再比如,万一他只是刚好住在你家附近,你自己没拉窗帘,才让他远远地看见了你呢?

又或者,你就要高考了,如果因为这件事分心,导致考不上华京,就得不偿失了。甚至在报复的过程中被对方伤害,岂不是因小失大?

这些不是她认同的想法,而是她在脑海中的模拟,一旦用暴/力报复回去后东窗事发,那些指控她的人会用什么说辞指责她。

“换位思考”“得不偿失”“因小失大”……

初中闯进男厕所打人之后,老师和家长就是这么对冯山月说的,造谣的男生受了罚,可身为受害者的她也被教育不能冲动行事。

那一次,冯燕芳在回去后罚冯山月和郑海阳在阳台上站了一下午,冯山月不服,干脆连晚饭也不吃,站在外面生闷气,坚称自己没错。

妈妈最后难得温柔地抱住了她,望着她倔强的眼睛,很轻地叹息,给了她一个无法反驳的理由。

不是因为你反击有错,是因为妈妈不想失去你。

十几岁的年纪,打起架来没轻没重,万一气血上头闹出人命,无论死的是她还是对方,后果都令人无法承受。

冯燕芳小时候在农村里见过许多场打架斗殴,文明不够发达的地方,拌嘴升级到拳脚相向再常见不过,吵红眼了拿起锄头镰刀往对方身上招呼,最后断了气,亲者痛仇者快。

她甚至心有余悸地给两个孩子看了很多部普法教育片,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做人要讲道理,她一遍遍重复给孩子们听。

阻拦人使用暴/力的,往往不是对手更胜一筹的暴/力,而是自己身后有所牵绊的爱。

最后这个念头让冯山月彻底冷静下来。

她直起身,把那张画纸摊开。

无论是她的人生,还是哥哥的人生,都不该被毁掉,甚至不该因此有污点,她应当用最理智的方法解决问题。

冯山月曾在考试时遇到过学校停电,不得不在炎热无风的教室里做完试卷。

她有着极强的自控力,心静下来之后,即便热气萦绕,高温催发汗水,甚至周围人因烦躁而发出动静,她也能沉浸在题目里,交上完美的答卷。

这一次,她也要做到不被情绪干扰,保留好证据找到那个人,回去和家里的成年人商量,走法律途径让那个人付出相应的代价,再在他眼前将这幅画烧干净。

至少在这个时候,冯山月真的只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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