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血被拖拽的痕迹,几乎不用过多的寻找,就能在离碎裂的车轮毂不远的地方看见那摊血液的主人。
——污泥地里,静静俯卧着一具麻衣被发褐的血污浸透的躯体。
它不知何时失了头颅,断口处已经不再流血了,渐渐变得僵硬。
他并未细看。
无论这具躯体的主人之前名讳为何,因何在邺城墙外徘徊,城中可有亲亲守望相助……这些细枝末节,都已经变得无关紧要。
鲜活的生命已经被无情剥夺。
冷静地意识到这点后,明明早已对同类的各种凄惨死状司空见惯的虞临,心里逐渐涌上一种极其陌生的感受。
——明明没有激烈活动,他向来偏低的体温却开始明显上升,心跳中幅加速,呼吸频率略微上升,血液的流速也明显加快了。
这是什么感觉?
虞临一边分神想着,一边利落地取下了背上的长弓。
这还是他在广陵辞别刘廙兄弟时,由刘望之亲手赠予的礼物:同他之前那把就地取材,纯用竹木自制的长弓不同,由南阳刘氏豢养的工匠精心炮制出的这柄由犀角、兽骨、虎筋和混竹木胶合而成的复合劲弓,正适合在这不算潮湿的北地使用。
他稍稍调试了下弓弦,确定无误后,便开始低头寻找起了什么。
不过片刻,他就找到了想要的马蹄印。
“有什么好避的?”
说话者高鼻深目,披一头长发,胡须因杂乱显得较为茂密。
偏高的音调则彰显他未完全脱去稚气,还只是个残存着些许少年痕迹的青年。
对于兄长的谨慎,他很是不以为然:那些中原军队都忙着打仗呢,那名声赫赫的冀州主袁绍拉拢他们还来不及,有必要在杀了几个区区老汉后,就四处避着那些矮垒吗?
他的兄长刚带了心仪的女子回家,她想要件漂亮的丝绸衣服;他也到了该着急婚娶的年纪,怎么都得准备些年轻姑娘喜欢的亮晶晶的礼物;家里的汉人奴隶偏在这时因伤病死了两个,供使唤的人一时间不够用了,他才会闹着要随兄长一同出来掳掠。
距他们上回出来劫掠汉民,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倒不是因为他们对这些孱弱的羔羊怀了恻隐之心——就算他们自己用不上那么多,通常也会尽可能多地掳些青壮与妇女回去贩卖,总会有懒得出门的贵族或是鲜卑人需要的。
他们减少了出门的趟数,是因为随着中原大乱,州土凋敝,民不聊生,根本没什么可供他们劫掠的物件。
那些汉人百姓的破茅屋里莫说是金银珠宝了,连粮缸都是空空如也,无人耕种的田里则只有荒草,家畜更是毫无踪迹。
唯一剩下点掳掠价值的,便是汉人本身,还能抓去做奴隶使。
可稍微肥壮美艳些的,早长了腿跑远了。剩下的多是老弱,一个个骨瘦如柴、孱弱得步履蹒跚。
别说他们根本看不上,就算强行掳走,十个里恐怕得有九个会死在路上的颠簸中。
“这日子真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想到一路奔驰至此,背囊却还是空空如也……身侧倒是悬挂了颗刚割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还是个属于枯瘦老汉的。
其他匈奴人都看不上这毫无价值的猎物,他本也懒得杀,对方却似找死般刚巧挡着他前进的马蹄,害他未能追上一抱着孩子逃窜的年轻妇人。
等马蹄将那哀声求饶的老汉践踏到地上时,那妇人已混入骚动的人群,在胡乱的哭喊声中不知跑哪去了。
他不禁大怒,当场一箭射死这碍事的老翁。
部族中素来重勇轻老,他作为青壮杀死老汉,虽无需羞耻,但也没什么可引以为傲的。
抱着聊胜于无的念头,他将那老叟皱巴巴的脑袋割了下来,暂时充作战利品,挂到了马侧。
反正这混了沙土的乱发裹着的头颅血肉模糊,足够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