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隔半个月就来一次。二楼有小阳台,那儿没人,不会有人进去的。你站到栏杆那,能俯瞰晚上的海景。特别特别漂亮。”傅程铭勾着一丝笑,她退一步,他进一步,“既然这么好,为什么会没人去。”
“因为全被我轰出去了,同龄人嘛,赶就赶了,能把我怎么样。”“我的地盘,你别怕。”
这姑娘一副理直气壮罩着他的样子,脸上写着,我保护你。“快走嘛,"她拉拽他,手腕用了大力气,“去了你就知道了。”傅程铭瞥一眼那高跟鞋,稳住她,“慢点儿,别崴了脚。”她穿过稀稀散散的人,在礼裙与西装革履间隙,现出周欣仪惊诧的表情。周小姐远远望着,看唐柏菲和那个男人格外亲昵,她笑得灿烂,眼里流淌着明晃晃的爱,几乎要满溢出来。她两手握着男人的小臂,迫不及待地让他向前走。
像厌烦大人聊天太久的小朋友,调动全身微不足道的力,恨不得拖着家长离开。
而男人脚步慢,走得稳重,却笑得纵容,对她溺爱地说着什么。一袭红裙,更衬得她长相明艳、性格鲜活,在冬天,类似一把火烤到男人身上。
相比她,男人的沉着和生人勿进,悉数端在深黑色的正装里。一红一黑,一冷一热,张扬与内敛,周欣仪找到了跟她最般配的人。周小姐碰了下郑云朝的肩,“喂,郑少爷,睇清楚啦,有。”余下十几个八卦的少爷小姐们纷纷凑近,“边个啊。”周欣仪指了指,“诺。唔好畀(让)我听到你地呀(你们的)心碎声。”无论男女,今晚的唐小姐令所有人陌生,她从没对哪个异性有如此耐心,或者,没人见过她略带怯意的笑,那分明是沉浸在恋爱中,泡在宠溺里的状态。大家对她的大概印象是漂亮,趾高气昂,嚣张,尤其瞧不上追她的公子哥们。郑云朝记得,他有次送她多头玫瑰,转手被她扔出去,第二天再追问,大小姐说不钟意,好丑,污遭邋遢,说话时正眼不带瞥人的。有人直言不讳,以她的脾气指定孤独终老,她看不上全地球的男人,眼界高得离谱。别提喜欢了,恐怕没谁能让她有耐心,端正地坐下来,不再用鼻孔瞧人。
这一条坚信至今的理论,在刚才的一瞬被彻底推翻了。周欣仪乐得开心,喝了口酒,“你地(们)追唔(不)到手,就唔好眼热(眼红)到徙拒喇(诋毁她)。”
郑云朝冷冷地瞟她,和几个朋友转身走了,步伐极快,逃避什么似的。周小姐笑出声,为菲菲开心,也听一些男人在破防地拈酸吃醋。他们嫉妒,他们不甘心,却只能动动嘴,说这对走不长远,迟早要黄。周欣仪翻了个大白眼,“切。人咄可以长长久久。”菲菲说,这场拍卖她老公会来,既然没瞧见哪个丑的,想必那位便是正宫了。
唐小姐从小在蜜罐子里,生长在众星捧月的环境,自然造就了高不可攀的个性。站在顶端,不落凡尘,像高原盛开的绿绒蒿,悬崖峭壁,天地界限之间,无人能摘,无人敢摘。
那么,与之匹配的男人一定和她相同,都站在高处。女孩子带着他上楼梯,经过几道玻璃门,七拐八绕,终于到了目的地。类似于轮渡的甲板,离海面很近,周身萦绕着咸湿的海风。她抬手一指,眉眼弯弯,像挂在夜空的一轮月,“好不好看。”傅程铭搭着栏杆,顺她指尖望去。浮光跃金的墨蓝色海面上微波荡漾,游走着几座航船,对岸高耸矗立的建筑如茂密森林,层叠交错,万家灯火印在天幕穹顶上,像黑绒布点缀的黄金和钻戒,远比璀璨繁星要抓眼得多。他二十多岁年轻时至今,看过无数次的维多利亚港,和她爸爸,和一些往来的朋友。第一次看,比较惊艳,慢慢地到后来就心觉乏味,不过那样儿,商业建筑,北京也有的。
但此刻,他观赏着,心里滋味大相径庭。眼前的景,比从前哪次都要适宜。他不像身旁的女孩子,为了看一处好风景,不惜盘踞一块偏僻的“基地”、不嫌麻烦地走一段距离,再吭哧吭哧爬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