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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2 / 3)

件后,提姆深深地捂住了脸。

他真的只是想出来简单休个假,怎么事情一个接一个出现啊!

到底是哥谭这座城市有毒,还是他们几个有人是某死亡小学生相同体质,这案件怎么还追着杀呢。

提姆蹲下身把这个包从头到尾仔细翻了一遍,一共发现:现金五捆、三把抢的完整零件一堆以及手榴弹八枚。

达米安发出灵魂质疑:“就这?”

不管这包的主人是想干什么,这个数量的现金和武器在哥谭可是干不成任何事,说不定随便找家开的久一点的店铺,都能在柜台下面找到比这精良的装备。

朝安仔细翻看登山包左侧的污渍,面上若有所思:“这个包和博物馆的那个,好像是同一批人的东西。”

两个包的侧边都沾上了相似的污渍,区别只是沾染的方向不同。

达米安单手环抱晶蝉和花卷犬,另一只手的指尖轻轻沾了点油渍,他微捻指尖笃定道:“是机油。”

更准确一点来说,应该是某款特定机车的专属定制机油。

托某位大红枣头的福,原本就对机车颇有了解的蝙蝠家,在这方面更精进了“亿”点点。

这个小发现让这件事变得更不合理了。

提姆摸摸下巴:“能用得起定制的机车和机油,却只带五捆美金和数量不多的武器勇闯哥谭吗?”

那很有投资头脑了,知道留不住的终究还是留不住,只有花在自己身上的钱才是真正留住的。

花卷犬嗅嗅包裹,十分厌恶地打了个喷嚏。

作为一只生活在农户家的小狗,花卷犬对枪械和一些高科技物品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尤其是炸弹的气味,他永远都忘不掉某些狂热分子拿这玩意炸塌了他家的谷仓。

虽然坍塌的谷仓把这些笨蛋也压在下面了,但是他还是很讨厌那群笨家伙。

真是讨狗厌的家伙,讨狗厌的炸弹。

“有人往这边来了。”

达米安一语惊醒一堆人,花卷犬闻到熟悉的味道张嘴准备大叫着上去咬对面两口,小短腿还没迈出去就被朝安捂着嘴捞了回来,提姆眼疾手快把散落一地的零件全都扫到包里,离开前顺手还把落叶堆盖回原样。

“大哥,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几人还没靠近,其中一人声音先飘到三人耳边。

“我带着你们干事能有什么问题,都出来闯荡了胆子要大一点。”似乎是大哥的角色很是不屑,“就是因为你总是这样瞻前顾后,所以我才会是你大哥,你是我小弟。”

“可是……可是……”小弟欲哭无泪,“可是我们的车没了啊。”

就像提姆猜想的那样,那车并不是小偷小摸二人组买的,而是他们走路上看着好看随手“借”来的。

谁知道那车用完自己的汽油以后,加了其他的汽油跑着跑着居然会冒烟,害的他们只能打乱计划在哥谭停留。

老大信心满满:“就算是哥谭又怎样!我们做坏蛋的在哪不是干,就让哥谭成为我们出道的第一站!”

小弟的嘴张张合合,看起来想说点什么都被老大手舞足蹈地打断了。

“等到博物馆的炸弹爆炸,我们就再抢个银行制造个大事件,这样这里全部的超英和超反都会听说我们的名号啊哈哈哈哈哈!”

看着说不出来话的小弟,提姆都有点可怜他了。

看看这拙劣的计划和这胆比天高的妄想,爆破博物馆和抢劫银行在哥谭可能连黑门监狱里层都进不去,更何况他们两个人带三把抢根本不可能能成功抢劫银行。

就哥谭银行这三天一小抢、五天一大抢的情况,别说是带了八个手雷,就是再加八个也不一定能炸开哥谭银行那千锤百炼的墙,能不能把玻璃炸条裂缝都是个问题。

“老……老大啊——”

“叫什么叫,你老大我还没死呢。”

老大不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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